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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实施意见(辽府发(2010)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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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5-21 14:56:03  来源:吉林省辽源市农业委员会  浏览次数:975
核心提示:  以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为目的,以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蔬菜为方向,以提高经济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加快推进蔬菜生产基地建设,逐步形成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种植、产业化经营的新格局,成为发展农业农村经济的重点产业。
发布单位
吉林省辽源市人民政府
吉林省辽源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辽府发(2010)39号
发布日期 2010-11-27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驻市各中省直单位: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0〕32号)精神,为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提高全市蔬菜自给率,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为目的,以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蔬菜为方向,以提高经济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加快推进蔬菜生产基地建设,逐步形成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种植、产业化经营的新格局,成为发展农业农村经济的重点产业。

  (二)目标任务。

  保证蔬菜种植面积,稳步提高蔬菜自给能力。2011年,全市蔬菜种植面积要达到15万亩,其中棚室面积3万亩,总产量38万吨,地产新鲜时令蔬菜市场比重提高到40%;到2015年,播种面积达到20万亩,其中棚室面积5万亩,总产量55万吨,地产新鲜时令蔬菜市场比重提高到60%。

  着力抓好棚膜蔬菜生产,2011年棚膜蔬菜生产规模要达到3万亩,产量9万吨。到2015年,全市棚膜蔬菜生产规模要达到5万亩,产量17万吨。

  二、加强基地建设,保障市场供应

  (一)建设原则。

  1. 集中连片。新菜田建设要集中连片开发,形成园区规模,使其有利于新技术推广应用,有利于病虫害统防统治,有利于储藏、运输和市场开发。

  2. 远离污染。新菜田要建在周围无污染源的适宜区,距离公路至少500米以外。对计划开发的菜田要进行环境检测评估,达到无公害蔬菜生产环境标准。

  3. 与城市发展规划相结合。城市郊区新建菜田应在10年城市发展建设占地规划之外,避免新菜田被城市发展占用。

  4. 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条件。新建菜田园区要选址在交通便利、水源充足、电力等基础设施完善的地方。

  5. 以棚室生产为重点。新菜田园区要以棚室生产为主,实行反季节蔬菜生产,弥补淡季市场供应不足。

  (二)规划布局。

  1. 建设新基地。以白泉、安恕、凌云、渭津、安石、建安等远郊六个乡镇为重点,建立6万亩蔬菜生产基地,满足城市市场需求。

  2. 巩固提高现有基地。重点是巩固提高龙山区、西安区和辽源经济开发区等城市近郊现有基地的生产能力,加强低产菜田改造和现有日光温室、塑料大棚设施改造维护,进一步发挥原有设施资源的增产潜力。

  3. 建设高产示范基地。以市农业科学院为依托,建设100栋标准化棚室蔬菜示范园区;以东丰镇太和村瓜菜生产合作社为依托,建设150栋标准化棚室瓜菜园区;以金翼蛋品公司为依托,建设300栋标准化日光温室蔬菜园区;以夏兴集团为依托,建设1 000栋“七位一体”标准化棚室蔬菜园区。实行专业化生产、标准化栽培、规模化经营,打造高科技、高产量、高品质、高效益示范基地,引领带动全市蔬菜生产大发展、快发展。

  (三)主要措施。

  1. 加大支持力度,改善基础设施条件。要进一步加大对重点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的支持力度,改善菜田基础设施条件,配套建设蔬菜产后预冷、储藏等设施,提高蔬菜生产水平和重要时节的应急供应能力,建立稳定的供应渠道。

  2. 进一步加强科技培训。蔬菜生产特别是棚室蔬菜生产是技术和劳动力密集型产业。要结合“阳光工程”和吉林省农业科技大培训活动,广泛开展蔬菜生产特别是棚室蔬菜生产技术培训,通过政策宣传、典型引导、技术培训等充分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要进一步完善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市、县、乡农技推广单位要配备专职蔬菜生产技术人员,定期开展技术培训,指导农民蔬菜生产。

  3. 进一步加强蔬菜质量安全监管。要加强蔬菜病虫害统防统治工作,依法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包括生物农药)。要大力开展标准化蔬菜园区创建活动,通过推广标准化蔬菜生产技术,建立质量检测追溯机制,严格产地准出制度,打造无公害、绿色、有机蔬菜品牌,提高标准化蔬菜园区产品竞争力和附加值。

  4. 强化信息服务体系建设。要发挥农村信息服务体系作用,在标准化蔬菜园区建立农村信息服务站,从蔬菜协会和合作组织中发展信息员,提高信息传递效率,并利用吉林农网、辽源农网、零公里信息报、12582手机短信等新兴传播平台,及时发布相关信息,科学引导蔬菜生产和营销活动。

  5. 资金保障。各金融机构要对用于蔬菜生产方面的贷款予以支持。各级财政部门要从每年预算中列支一部分资金,并从新菜田开发建设基金、农业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资金中整合一部分资金,设立蔬菜生产专项资金,用于蔬菜生产贷款贴息。

  三、加强产销衔接,改善蔬菜流通环境

  (一)提高蔬菜产销组织化程度。

  要建立和完善各级蔬菜专业协会和生产合作组织,加大扶持力度,健全管理机制,发挥产销连结作用,更好地开展信息传递、技术培训、生产管理、市场营销等服务。积极引导大型零售流通企业以及机关、学校、酒店、大企业等终端用户与产地蔬菜生产合作社、批发市场等直接对接,提高零售环节产销对接的蔬菜流通比重,降低营销成本。要对各类产销对接活动予以积极扶持,引导产区和销区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促进蔬菜合理有序流通。

  (二)加强城市蔬菜批发和零售市场建设。

  要高度重视蔬菜批发和零售市场在保障蔬菜供应中的重要作用,合理规划布局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店,保证批发市场和菜市场建设用地。要增加城市零售网点,在特定时段为流动菜摊开辟专门销售区域,方便居民购买。要督促和引导农贸市场、社区等提高服务意识和水平,为蔬菜零售商贩创造便利。要加强流通领域蔬菜的检验检测,保证质量安全,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假冒“无公害”、“绿色”、“有机”蔬菜及哄抬菜价等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三)改善蔬菜储藏、运输和流通设施条件。

  要认真落实好国家关于蔬菜生产供应的相关政策,科学谋划蔬菜生产、储运、加工、流通等项目建设。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快推进蔬菜冷链物流发展。切实做好产地蔬菜预冷和储藏设施、批发市场冷藏设施、蔬菜低温配送中心建设,推广使用节能环保的冷链运输车辆及相关配套设备。支持仙城物流园区等蔬菜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工程,形成带动能力强、辐射范围广的大型蔬菜批发市场。

  (四)落实“绿色通道”政策。

  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支持蔬菜运输。对配送蔬菜等鲜活农产品的运输车辆,要通过发放特别通行证等措施,允许其24小时进城通行和便利停靠。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蔬菜生产和市场供应的组织领导,落实“菜篮子”工程市长负责制,市政府决定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发展改革、农业、商务、国土资源、财政、住建、交通运输、工商、公用、公安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辽源市“菜篮子”工程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抓好落实。

  五、建立投入保障机制

  (一)实行菜地最低保有量制度。

  要进一步加强对菜地的保护,确保蔬菜播种面积的最低保有量。要依规依法收取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不得降低收取标准。用地单位缴纳的新菜田开发建设基金必须全部用于建设新菜田和发展蔬菜生产。要统筹使用土地出让收入,加大对蔬菜生产设施的支持力度。实行严格的土地占补平衡和补偿机制,征占菜地的补偿标准要严格按照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执行。

  (二)建立蔬菜储备制度。

  根据消费需求和季节变化,建立必要的蔬菜储备制度,确保重要的耐贮存蔬菜品种5—7天消费量的动态库存,制定和完善蔬菜市场供应的应急方案,保障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和社会稳定,制定特异情况下低收入居民蔬菜基本消费需求救济办法,保证其基本生活水平在蔬菜价格大幅上涨时不降低。

  (三)建立协调配合的责任制度。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科学谋划项目建设,扶持蔬菜产品产、供、销各环节的重点项目,如:蔬菜园区产地预冷及储藏设施建设项目、市农科院的蔬菜新品种研发和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恒信真空冻干食品公司的蔬菜真空冻干加工项目、夏兴集团七位一体蔬菜温室建设项目等,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抓紧制定新增菜地规划,加强重点蔬菜基地建设;研究改善蔬菜流通环境,促进产销衔接,保障蔬菜运输物流畅通;建立投入保障机制,确保“菜篮子”工程必要的工作经费和项目建设的配套资金支持。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菜篮子”工程作为改善民生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全力做好“菜篮子”工程建设,保障我市的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二0一0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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