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食物安全条例(2011年第5号条例)

食物安全条例(2011年第5号条例)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8-01 13:20:01  来源: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浏览次数:7439
核心提示:规定了食物进口商和分销商的登记制度。主要内容有导言、食物进口商及分销商的登记、备存食物记录、食物安全命令、管理及执行、一般性条文。附表1:无需根据第2部登记的人,附表2:主要食物类别及食物分类。
发布单位
香港特别行政区
香港特别行政区
发布文号 2011年第5号条例
发布日期 暂无 生效日期 2011-08-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法例目录:
第612章详题
第612章 第1部导言
第612章 第1条简称
第612章 第2条释义
第612章 第3条并非拟供人食用的食物
第612章 第2部食物进口商及分销商的登记
第612章 第2部 第1分部登记的规定
第612章 第4条食物进口商须登记的规定
第612章 第5条食物分销商须登记的规定
第612章 第6条署长批予的豁免
第612章 第2部 第2分部登记
第612章 第7条登记申请
第612章 第8条就登记申请作出决定
第612章 第9条登记
第612章 第10条登记的条件
第612章 第11条申请登记续期
第612章 第12条就续期申请作出决定
第612章 第13条登记续期
第612章 第14条撤销登记
第612章 第2部 第3分部登记册
第612章 第15条登记册
第612章 第2部 第4分部就登记提出的上诉
第612章 第16条向市政服务上诉委员会提出的上诉
第612章 第2部 第5分部一般性条文
第612章 第17条更新资料
第612章 第18条从若干当局取得资料
第612章 第19条从没有登记的人取得资料
第612章 第20条就登记或续期提供虚假资料
第612章 第3部备存食物纪录
第612章 第3部 第1分部获取及捕捞纪录
第612章 第21条本地获取食物的纪录
第612章 第22条获取进口食物的纪录
第612章 第23条捕捞本地水产
第612章 第3部 第2分部供应纪录
第612章 第24条以批发方式供应食物的纪录
第612章 第25条零售商的免责辩护
第612章 第3部 第3分部备存纪录的期间及查阅该等纪录
第612章 第26条备存纪录的期间
第612章 第27条查阅纪录
第612章 第28条署长可使用及披露纪录
第612章 第3部 第4分部豁免
第612章 第29条署长批予的豁免
第612章 第4部食物安全命令
第612章 第30条食物安全命令
第612章 第31条作出食物安全命令的方式、送达及刊登
第612章 第32条违反食物安全命令
第612章 第33条就食物安全命令采取的行动,以及提供样本
第612章 第34条取得资料或文件副本的权力
第612章 第35条向市政服务上诉委员会提出的上诉
第612章 第36条补偿
第612章 第37条食物的检取、标记或销毁
第612章 第38条干扰标记、印记或其他称述的罪行
第612章 第5部管理及执行
第612章 第5部 第1分部管理
第612章 第39条授权公职人员
第612章 第40条署长作出转授
第612章 第41条保密
第612章 第42条对公职人员的保障
第612章 第5部 第2分部实务守则
第612章 第43条实务守则
第612章 第44条在法律程序中使用实务守则
第612章 第5部 第3分部执行
第612章 第45条取得资料的权力
第612章 第46条进入的一般权力
第612章 第47条在有手令的情况下进入
第612章 第48条对进入处所或船只的获授权人员的协助
第612章 第49条在若干情况下逮捕的权力
第612章 第50条某些财产的处置
第612章 第5部 第4分部罪行
第612章 第51条法人团体犯罪
第612章 第52条雇主及主事人的法律责任
第612章 第53条雇员的免责辩护
第612章 第54条妨碍任何人执行官方职能等
第612章 第55条针对多于一人进行法律程序
第612章 第56条提出检控的时限
第612章 第6部一般性条文
第612章 第57条发出或送达通知的方式
第612章 第58条附表的修订
第612章 第59条规例
第612章 第60条过渡性条文—第2部第1分部生效前的登记
第612章 第61条过渡性条文—根据《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78B条作出的命令
第612章 第62条过渡性条文—备存纪录的规定
第612章 第63条过渡性条文—制冰工厂
第612章 第7部(已失时效而略去—2014年第2号编辑修订纪录)
第612章 第7部 第1分部(已失时效而略去—2014年第2号编辑修订纪录)
第612章 第64条(已失时效而略去—2014年第2号编辑修订纪录)
第612章 第65条(已失时效而略去—2014年第2号编辑修订纪录)
第612章 第66条(已失时效而略去—2014年第2号编辑修订纪录)
第612章 第67条(已失时效而略去—2014年第2号编辑修订纪录)
第612章 第68条(已失时效而略去—2014年第2号编辑修订纪录)
第612章 第69条(已失时效而略去—2014年第2号编辑修订纪录)
第612章 第70条(已失时效而略去—2014年第2号编辑修订纪录)
第612章 第71条(已失时效而略去—2014年第2号编辑修订纪录)
第612章 第72条(已失时效而略去—2014年第2号编辑修订纪录)
第612章 第73条(已失时效而略去—2014年第2号编辑修订纪录)
第612章 第7部 第2分部(已失时效而略去—2014年第2号编辑修订纪录)
第612章 第74条(已失时效而略去—2014年第2号编辑修订纪录)
第612章 附表1无需根据第2部登记的人
第612章 附表2主要食物类别及食物分类
第612章 附表3费用
第612章 附表4手令表格
第612章 附表5可逮捕的罪行
阅读全文:   食物安全条例.pdf
 
 地区: 香港 
 标签: 登记 进口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641)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208) 法规动态 (2861)
法规解读 (2768) 其他法规 (525)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42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3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