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建设“平安枣庄”、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省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的各项安排部署,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努力防范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一)各类事故总量继续下降,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省下达给我市的年度控制考核目标以内,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含非法生产经营事故)的发生。
(二)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11以内,工矿商贸从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58以内,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在2.11以内,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0.19以内,石膏矿山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1以内。枣矿集团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0.103以内。
三、总体思路
(一)围绕一个目标。围绕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全面完成全年安全生产任务目标。
(二)落实两个责任。全面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三)完善三大体系。一是完善安全预防体系。严格行政许可,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大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进一步加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高监管执法能力,不断提升事故预防水平。二是完善考核奖惩体系。不断健全完善对区(市)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的考核奖惩体系,通过严格的考核奖惩,促进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三是完善应急保障体系。不断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在各大企业组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在各行业积极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高预案和演练的实效性。
(四)突出四个重点。一是突出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公众聚集场所、民爆器材等重点行业;二是突出枣陶老矿区、石膏矿采空区、化工园区等重点区域;三是突出破产改制企业、中小民营企业、新建改建企业等重点企业;四是突出“两节”、“两会”、“五一”、汛期、建党90周年、建市50周年、“十一”等重点时期。
(五)强化五项工作。一是强化国发[2010]23号、鲁政发[2010]77号文件的宣传贯彻。加大宣传贯彻力度,制定具体落实意见,切实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三是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通过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督促加大安全投入力度,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并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四是强化打非治违。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建设、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生产、关闭取缔后“死灰复燃”等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查处“三超”等违规违章现象。五是强化宣传教育培训。积极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和安全社区创建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安全意识,营造浓厚的安全舆论氛围。不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确保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四、工作安排
(一)第一季度。
1.召开全市安全生产电视会议;
2.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3.召开全市安全生产调度会议;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第一次集中行动。根据行动方案,企业自查、有关部门检查、市政府督查;
5.各级、各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监管”的职责要求,组织对节后恢复生产企业的验收;
6.3月中下旬,在滕州市召开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现场会并组织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演练;
7.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非煤矿山、森林防火、建筑施工、城市燃气等行业安全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8.组织开展春运及“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督查;
9.各级、各有关部门开展打击烟花爆竹非法制售行为集中行动。
(二)第二季度。
1.召开全市安全生产电视会议;
2.召开全市安全生产调度会议;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第二次集中行动。根据行动方案,企业自查、有关部门检查、市政府督查;
4.市总工会、市安监局联合开展职业安全健康大检查;
5.4月中旬,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台儿庄古城等旅游景区安全督查;
6.5月中旬,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督查;
7.6月,组织开展第十个“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
8.6月中下旬,在薛城区召开全市煤矿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现场会,并组织煤矿停产撤人演练;
9.各级、各有关部门开展打击非法盗采煤炭资源行为集中行动。
(三)第三季度。
1.召开全市安全生产电视会议;
2.召开全市安全生产调度会议;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第三次集中行动。根据行动方案,企业自查、有关部门检查、市政府督查;
4.各级、各有关部门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学校、民爆器材等行业安全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5.7月,开展汛期水利设施安全专项督查;
6.8月中下旬,在峄城区召开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现场会并组织石膏矿应急救援演练;
7.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重大危险源安全专项督查;
8.各级、各有关部门开展打击危险化学品非法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行为集中行动。
(四)第四季度。
1.召开全市安全生产电视会议;
2.召开全市安全生产调度会议;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第四次集中行动。根据行动方案,企业自查、有关部门检查、市政府督查;
4.10月中下旬,在市中区召开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现场会;
5.11月中旬,市公安局消防分局组织人员密集场所应急疏散演练;
6.12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
7.组织开展“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督查;
8.各级、各有关部门开展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森林防火等领域的安全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维护好安全生产秩序,切实做到安全生产工作机构、人员、装备、经费到位。
(二)分解任务,严格奖惩。各级、各部门单位要逐级分解落实安全生产任务,建立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评价体系,实行定性定量考核,将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和“一岗双责”纳入对区(市)、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考核内容,严格考核,兑现奖惩。
(三)强化调度,务求实效。工作要点确定的具体事项,由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调度,每季度通报工作情况,确保调度实效,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对措施不落实、进展不明显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改进。由于落实不力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狠抓落实,营造氛围。各级、各部门单位要针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工作特点,制定实施意见,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解决突出问题。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经验,全面提升安全监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