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家法规 »关于印发抗氧化功能评价方法等9个保健功能评价方法的通知(国食药监保化[2012]107号)

关于印发抗氧化功能评价方法等9个保健功能评价方法的通知(国食药监保化[2012]107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01-14 10:42:41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0001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对保健食品实行严格监管的要求,加强保健食品准入管理,切实提高准入门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修订了抗氧化等9个功能的评价方法,已经保健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发布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国食药监保化[2012]107号
发布日期 2012-04-23 生效日期 2012-05-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相关链接: http://www.cfe-samr.org.cn/zcfg/bjsp_134/gfxwj/zcwj/202208/t20220802_4419.html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对保健食品实行严格监管的要求,加强保健食品准入管理,切实提高准入门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修订了抗氧化等9个功能的评价方法,已经保健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12年5月1日起,对受理的申报注册保健食品的相关产品检验申请,保健食品注册检验机构应当按照新发布的9个功能评价方法开展产品功能评价试验等各项工作。
 
  附件:1.   抗氧化功能评价方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44)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28) 法规动态 (94)
法规解读 (290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国家法规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74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2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