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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粮食局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粮食仓库建设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粮财联函〔2013〕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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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02-18 09:55:43  来源:安徽省粮食局  浏览次数:2416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意见》,安徽省粮食局和安徽省财政厅联合制定关于做好2013年度粮食仓库建设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
安徽省粮食局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粮食局 安徽省财政厅
发布文号 皖粮财联函〔2013〕18号
发布日期 2013-02-05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ahls.gov.cn/open.php?controller=Class&action=Show&class_id=17&info_id=4584

  各市、县粮食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意见》(皖政〔2013〕5号),现就2013年度粮食仓库建设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资料

  申报范围为2013年1月1日-- 12月31日新开工建设的粮食仓库,其他按照省财政厅、省粮食局《安徽省粮食仓库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2〕509号)要求执行。

  二、申报要求

  1.新建仓库必须在区域粮食仓储设施建设规划范围内;

  2.材料应一次报送齐全,不得中途追加或更改;

  3.项目法人对申报资料真实性负责。各地粮食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并对申请报告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该项目申报资格。

  4.各地务必于3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分别报送省粮食局、省财政厅,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省粮食局财务处 王立成 电话:0551-62870528

  省财政厅经建处 江 腾 电话:0551-65100404

  安徽省粮食局 安徽省财政厅

  2013年2月5日

 地区: 安徽 
 标签: 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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