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南昌市粮食局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南昌市粮食局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03-25 16:06:02  来源:南昌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862
核心提示:2013年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省局粮食监督检查工作部署,紧密围绕粮食中心工作,扎实开展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监督检查,继续搞好粮油库存检查,加强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加大涉粮案件查处力度,加强粮食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开拓创新、把握重点、扎实工作,为维护粮食流通秩序、确保国家粮食宏观调控政策落实和保障粮食安全作出新的贡献。
发布单位
南昌市粮食局
南昌市粮食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3-03-22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xxgk.nc.gov.cn/bmgkxx/lsj/fgwj/qtygwj/201303/t20130322_531300.htm

  各县区粮食局(办)、局直各单位:

  现将《2013年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3月22日

  2013年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点

  2013年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省局粮食监督检查工作部署,紧密围绕粮食中心工作,扎实开展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监督检查,继续搞好粮油库存检查,加强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加大涉粮案件查处力度,加强粮食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开拓创新、把握重点、扎实工作,为维护粮食流通秩序、确保国家粮食宏观调控政策落实和保障粮食安全作出新的贡献。重点抓好如下几方面工作:

  一、抓好政策性粮食监管

  1、认真开展粮油库存检查。重点清查我市辖区所有地方储备粮、油,以及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的商品库存;同时,对纳入粮食流通统计范围的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及转化用粮企业的商品粮库存进行摸底调查,全面掌握粮食库存情况。

  2、加强对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的监督检查。加大对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检查力度,确保竞价销售的粮食按照交易规则和政策要求及时出库。严肃查处销售出库中设置障碍阻挠拖延出库、额外收取费用等违规行为,确保政策性粮食及时供应到位。

  3、加强对粮食收购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粮食收购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情况,检查收购企业在收购过程中是否严格执行质价政策。严肃查处收购中压级压价、抬级抬价等违规行为,督促有关企业严把质量验收入库关。

  4、加强对地方储备粮油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情况的监管,督促承储企业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储粮安全。

  5、加强对军供、应急粮等政策性粮油供应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策性粮油供应及时、安全。

  二、抓好全社会粮食流通日常监管

  6、严格执行新修订的《江西省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管理办法》,在全市集中开展粮食收购资格核查,对粮食收购主体实现规范化管理。

  7、强化对粮食经营企业在粮油收购、储存、运输、出入库环节执行国家粮食质量管理政策和标准情况的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粮食质量卫生管理制度,落实粮食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8、加强对“放心粮油”“米老大”等粮油质量卫生的长效监督检查,组织对成品粮油轮换的数、质量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最高和最低库存量,确保国家应急粮油保障。

  9、扎实开展对粮食收购活动、粮食经营者报送粮食经营数据和履行最低、最高库存量义务情况、《粮食应急预案》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全社会粮食流通秩序。

  10、进一步健全粮食经营企业信息档案,完善监管对象信息库。按照一户一档建立信息档案,积极推进档案管理的电子化,建立粮食经营者诚信评价制度, 并依据诚信等级对粮食经营者实行分类监管,实现监管的常态化。

  11、配合工商、卫生、质监、物价等部门加强对粮油加工、批发、零售等重点环节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

  三、抓好涉粮案件查处工作

  12、认真做好举报和投诉的受理工作,提高涉粮案件办理的严肃性、权威性和时效性。重点查处涉及种粮农民利益、政策性粮食收购、销售出库和库存管理等方面的违法违规案件。采取设置专门电话和信箱等方式,畅通信息渠道,关注网络等媒体舆情,主动接受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对粮食工作的监督。

  13、进一步完善案件查处工作机制,建立案件回访、反馈、沟通联系制度,实现查教查纠结合。坚持惩防并举,及时捕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找准薄弱环节,研究提出加强管理、完善政策、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14、提高案件查处质量和效率,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领导和社会高度关注案件的查处力度,对涉及政策性粮食收购、销售出库和库存管理等方面的重大案件给予重点查处。对涉粮案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及时通报。剖析典型案例,探索发案规律,总结办案经验。

  15、开展案卷评查工作,严格规范执法程序,规范使用执法文书,规范建立执法案卷,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提高粮食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实施行政许可的质量和水平。

  四、抓好监督检查工作体系建设

  16、进一步落实监督检查工作职能,健全机构,落实编制、人员和经费。认真分析粮食监督检查体系建设的制约因素,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县局粮食监督检查工作体系建设的督促指导。加强检查执法工具配备。

  17、加快监督检查工作信息化进程,认真做好本地信息系统建设工作,配合省局做好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信息系统更新完善工作,提高监督检查工作信息化水平,提升粮食行政执法能力和监管服务水平。

  18、继续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严格考评标准,提高创建质量。总结推广示范单位的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19、加强粮食执法宣传,营造依法管粮氛围,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建立健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部门协调机制和联动执法机制。

  五、抓好监督检查队伍建设

  20、加强监督检查队伍建设,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采取多种方式,抓好执法资格培训和执法实务培训,促进培训工作的制度化、系统化,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责任感,工作责任心和业务能力。

  21、开展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证件清理,规范执法人员资格。加强全市粮油库存检查专业人才培训,提高库存检查专业化水平。

  22、加强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坚持文明执法,廉洁执法,自觉接受监督,维护良好形象。

  23、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层级监督和考核,认真执行监督检查工作备忘、日志制度,加强调查研究和信息报送工作,不断提升工作效能和水平。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780)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651) 法规动态 (218)
法规解读 (2875) 其他法规 (535)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101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4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