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河池市商务局关于做好猪肉等副食品生产供应保持市场稳定工作的紧急通知(河商市场发[2007]24号)

河池市商务局关于做好猪肉等副食品生产供应保持市场稳定工作的紧急通知(河商市场发[2007]24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10-22 14:33:35  来源:广西省商务网  浏览次数:1520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猪肉等副食品生产供应保持市场稳定工作的通知》(桂政办电[2007]123号),进一步做好我市猪肉等副食品生产供应,保持市场稳定,河池市商务局现发布关于做好猪肉等副食品生产供应保持市场稳定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单位
河池市商务局
河池市商务局
发布文号 河商市场发[2007]24号
发布日期 2007-06-11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guangxi.mofcom.gov.cn/aarticle/sjdixiansw/200707/20070704915702.html
各县(市、区)经贸局,东兰县商业局,南丹县商务中心,市贸易行业管理办公室:
 
  目前我市和全国全区一样,猪肉价格涨幅较大,上涨过快,这次猪肉价格上涨的主要原因:一是受生猪生产周期性波动影响,2006年6月份之前生猪价格持续低迷,之后进入新一轮价格上涨周期;二是受去年猪高热病、蓝耳病等疫病影响;三是玉米价格上涨导致饲养成本增加。生猪及猪肉价格适度上涨,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调动农民积极性,促进生猪生产,但上涨过快将带动其他肉类及禽蛋等副食品的价格和餐饮业价格上涨,影响城乡居民生活。根据温家宝总理在陕西调研时提出的稳定生猪生产和市场供应的七点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猪肉等副食品生产供应保持市场稳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电[2007]9号)精神,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猪肉等副食品生产供应保持市场稳定工作的通知》(桂政办电[2007]123号),进一步做好我市猪肉等副食品生产供应,保持市场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猪肉等副食品的供应关系到市场的稳定,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建立责任制,成立相应机构。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一把手和分管副职要亲自抓,要及时解决猪肉等副食品生产、供应等问题,确保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
 
  二、组织好猪肉等副食品市场供应
 
  按照国务院、商务部、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商务厅的要求,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做好产、销衍接和预测、预警工作,负责肉类市场供应组织协调、市场供应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部门衍接。根据当地市场异常变化情况,要及时掌握货源,增加投放,保证市场供应,做到各县(市、区)城区及重点区域不断档、不脱销,特别要注意做好所在城市、大中专院校学生食堂及传统节日的猪肉供应工作。要加强对猪肉及副食品的市场监测、预测,深入了解当地生猪存栏状况,及时掌握主要肉类的收购、屠宰和销售情况。
 
  三、根据我区当前猪肉市场供应情况,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出现断挡脱销影响社会稳定等突发性情况时,及时启动,采取应急措施,维护猪肉等副食品市场供应和社会稳定。
 
  四、加强对私屠滥宰的打击力度,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公安、工商和水产畜牧等部门的配合,依法加强对生猪屠宰环节的管理,强化检疫检验,坚决打击私屠滥宰、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猪肉、注水肉等违法行为,确保肉品消费安全。
 
  五、加强舆论引导
 
  主动与宣传主管部门沟通,防止媒体炒作,要发挥舆论的正常导向作用,全面准确报道猪肉等副食品市场供应、物价情况以及价格上涨原因等内容,反映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采取的积极措施,引导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客观对待市场价格的变化,为猪肉等副食品的生产、流通,消费创造良好的氛围。
 
  六、加强猪肉等副食品的监测和信息工作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做好猪肉等副食品生产、需求和价格的监测,并将监测情况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要及时发布相关市场信息,引导农民正确认识市场形势,避免因惜售和集中上市造成损失。
 
  从即日起建立日报制度,各县(市、区)要将当地每天(含节假日)肉禽蛋等副食品市场供应和价格变动以及消费者反映等情况及时上报我局贸易行业管理办公室。请各县(市、区)填报《全区生猪市场供求情况日报表》和《全区副食品市场价格变化情况日报表》(见附表一、二),于每日(含节假日)上午11:00前报出。
 
  建立生猪等副食品信息收集机制,加强信息工作,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采取措施,加强市场调研工作,建立与当地重点规模养殖企业(户)的联系渠道,及时掌握生猪生产、存栏、出栏和调入调出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一旦市场发生异常变化时,能及时保证市场供应。
 
  联 系 人:罗祖林、杨振国、杨再栋
 
  联系电话:2836076、22885170、2836585、2293781
 
  附:1、全区生猪市场供求情况日报表
 
  2、全区副食品价格变化情况日报表[官网没有]
 
  二○○七年六月十一日
 地区: 广西 
 标签: 猪肉 食品生产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44)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28) 法规动态 (211)
法规解读 (290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76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3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