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0日起,肉制品、饮料、饼干、罐头、薯类和膨化食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糕点、豆制品以及酒类中黄酒、其他酒等食品的生产许可审批权限调整由企业所在地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
特此公告。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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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2013〕年第3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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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3-10-31 | 生效日期 | 暂无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备注 | http://www.fujian.gov.cn/zwgk/zxwj/bmwj/201311/t20131105_673981.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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