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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禽类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食监二〔2013〕1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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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12-17 15:56:45  来源:宿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741
核心提示: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禽类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食药监办食监二〔2013〕115号
发布日期 2013-11-20 生效日期 2013-11-2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sqfda.gov.cn/ReadNews.asp?NewsID=14587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禽类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原文下载.doc
 地区: 中国 
 标签: 食品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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