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春季开学在即,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省局决定于2月18日至3月20日在全省组织开展2014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组织领导。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结合春季开学之际,加大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要积极开展宣传培训,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推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措施进一步落实。
二、督促指导学校开展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各地要督促指导辖区内学校认真开展食堂食品安全风险排查,着重对学校食堂组织制度建设、应急处置、食堂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索证索票制度、清洗消毒、食品留样、食品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管理等内容开展自查,尤其是对畜禽类食品原料的采购贮存、进货查验、索票索证、加工制作等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要进行重点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三、组织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学校食堂自查情况,全面开展专项检查。切实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增强风险管理意识,规范食品加工制作操作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严肃查处,防控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省局将对各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并予以通报。
四、积极推进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等级提升计划实施。各地要按照省局、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湖北省学校食堂2014-2015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等级提升方案的通知》(鄂食药监文〔2013〕61号)文件要求,加快推进、加大投入,推动学校食堂软、硬件提档升级,进一步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请各地将2014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情况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统计表(见附表),于3月20日前上报省局。
联系人:程 峰
联系电话:027-87111530
电子邮箱:hbspxf@163.com
附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统计表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2月10日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辖区学校 食堂总数 |
已检查学校 食堂数 |
查出隐患 (项) |
查处违法违规 行为(起) |
已整改 (项) |
排查覆盖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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