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关于加强餐饮环节餐巾纸和食用油监管的通知(鲁食药监餐饮函〔2014〕7号)

关于加强餐饮环节餐巾纸和食用油监管的通知(鲁食药监餐饮函〔2014〕7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03-11 16:02:50  来源: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901
核心提示:有报道称部分餐饮服务单位存在食用油采购把关不严、提供不合格餐巾纸等问题危害了群众饮食安全。为规范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行为,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发布关于加强餐饮环节餐巾纸和食用油监管的通知。
发布单位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鲁食药监餐饮函〔2014〕7号
发布日期 2014-03-03 生效日期 2014-03-0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sdfda.gov.cn/art/2014/3/5/art_153_43769.html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日,有报道称部分餐饮服务单位存在食用油采购把关不严、提供不合格餐巾纸等问题危害了群众饮食安全。为规范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行为,现就加强餐饮环节餐巾纸和食用油监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法加强监管,打击违法行为
 
  各地要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餐巾纸、食用油监管,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抽检,督促餐饮单位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严厉打击使用不合格餐巾纸和地沟油的行为,规范餐厨废弃物管理,防止地沟油回流餐桌。
 
  二、开展专项检查,落实监管责任
 
  各地要认真梳理餐巾纸、地沟油等专项治理情况,查找监管漏洞,依据实际情况,加强餐饮单位餐巾纸、食用油等易出问题环节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查细、查透、查实,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依法处理,避免违法违规行为反复。
 
  三、关注媒体舆情,及时处置风险
 
  各地要关注收集餐饮食品安全舆情信息,及时处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食品安全基本知识,引导群众科学消费,合理引导社会关注。
 
  各地要将专项检查和查处情况请于3月31日前报省局餐饮监管处。
 
  联系人:李翠华,电话:0531-88592620,
 
  电子邮箱:licuihua@sdfda.gov.cn。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3月3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642)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218)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769) 其他法规 (52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138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