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201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川食药监发〔2014〕46号)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201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川食药监发〔2014〕46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04-08 13:29:21  来源: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377
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推进依法治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依法治省201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委办〔2014〕1号),结合全局2014年工作要点和系统工作实际,省局制定了《贯彻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2014年工作要点》。
发布单位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川食药监发〔2014〕46号
发布日期 2014-03-28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scfda.gov.cn/CL2434/85374.html
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推进依法治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依法治省201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委办〔2014〕1号),结合全局2014年工作要点和系统工作实际,省局制定了《贯彻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2014年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实施。
 
  特此通知。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3月28日
 
  贯彻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2014年工作要点
 
  2014年是推进依法治省的开局之年。2014年度省局贯彻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的总体思路是:以机构改革和监管职能转变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和推进依法治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四川省依法治省2014年工作要点》的部署,以依法治理为主题,扎实推进六个方面的重点工作,推动依法治省2014年目标任务在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直属单位全面完成。
 
  一、法治宣传教育方面
 
  (一)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进一步加强干部法制教育,完善干部学法制度,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自学法律制度、法制讲座制度、法律培训制度、专业法律考试制度,定期开展对干部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的考核工作,推进干部学法用法规范化、制度化。党组中心组每年至少进行1次法治专题集中学习,中心组成员每年底结合年终述职专题汇报1次学法用法守法情况。(责任领导:陈勇;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办;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二)开展全民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活动。继续加强对重点法律法规和重点对象的宣传教育。以贯彻落实即将颁布实施的新的《食品安全法》为契机,充分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宣传月”、“12.4法制宣传日”等宣传载体,结合“五走基层”等活动,编制印发食品药品法律读物,开展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解读,引导群众自觉遵法守法,依法理性表达食品药品安全需求方面的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履行法定义务,强化公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积极营造“人人参与、人人享有食品安全”的氛围,汇聚共同维护食品安全的正能量。(责任领导:陈勇;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科技与宣传处;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二、依法执政方面
 
  (三)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在机关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在作出重大决策和出台重要政策等方面发挥好法律顾问的重要作用。(责任领导:陈勇;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完成时限:2014年6月)
 
  (四)完善领导干部依法办事制度机制。强化法律的刚性约束和制度约束,增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责任领导:魏夕和;责任单位:机关党办、规划财务处、驻局监察室;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五)完善和落实党务公开制度。完善党务公开制度,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或者依照有关规定等不宜公开事项以外,党组的决策事务应当通过多种方式公开。(责任领导:魏夕和;责任单位:办公室、机关党办;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三、依法行政方面
 
  (六)建立完善依法决策制度。把合法性作为食品药品监管决策的基本要求,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依法决策制度机制,将决策行为置于法治框架内。完善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和风险评估机制,编制重大事项行政决策风险分析的评判标准、指标体系和分析方法,提高部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驾驭复杂局面、应对突发事件、促进科学监管的能力。(责任领导:陈勇;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中央、国务院、省委和省政府关于在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要求,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分期分批公布取消、调整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继续深化“两集中、两到位”,强化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规范运行。推进和完善并联审批、网上审批,加强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实现提速增效。(责任领导:陈勇;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八)深入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系统建设。落实推行部门行政职权动态调整制度,强化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权力目录动态管理,依法公开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全面完成机关行政权力清理规范工作,按要求建立包含行政职权目录、电子政务大厅、行政权力运行基础平台和行政权力运行监察平台的“一目录、一厅、二平台”运行系统,实施行政权力事项公开、行政权力运行透明、行政监管实时到位。(责任领导:陈勇;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驻局监察室;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九)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行政执法责任制》等依法行政七项制度,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责任,严格执行《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范食品药品行政审批行为十条规定》和《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干部“十不准”规定》,解决不执法、乱执法问题,切实做到依法规范公正执法。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行政执法职权核准公告等制度。下沉执法重心,提高基层执法效能。(责任领导:陈勇;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十)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强《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宣贯,加强督查,确保严格适用。根据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情况,及时对新增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进行规制,以最全规范、最优标准、最小自由裁量、最大公开和最严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避免执法随意性和不公正。(责任领导:陈勇;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十一)加强案源管理和案件办理。统一建立案件台账,加强案源管理,严格依法执行案件时限规定,限期办结。(责任领导:陈勇;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十二)推动食品药品“两法衔接”工作。推动承担危害药品安全案件涉案药品检验鉴定工作的开展。积极支持、协调具备条件的检验机构申请司法鉴定登记或进行药品、医疗器械及化妆品类司法鉴定扩项,依法承担我省危害药品、医疗器械及化妆品安全案件涉案药品、医疗器械及化妆品检验鉴定工作,推动破解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证据固定难、起诉难、判决难等问题。推动全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通报机制的建立。对全省2012年以来特别是机构改革期间食品药品“两法”衔接工作进行专项督查,防止发生有案不移、有案不立、违法轻罚、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处罚当事人后不及时申请强制执行等现象发生。(责任领导:陈勇;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四、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
 
  (十三)健全群众维权机制。完善信访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坚持领导干部接访、下访、联系基层和群众制度,健全群众食品药品安全合理诉求机制。推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完善局长信箱及食品药品“12331”投诉举报电话的工作制度,及时掌握了解群众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和社会关切,依法化解食品药品领域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责任领导:魏夕和;责任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十四)完善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完善行政复议工作运行机制,健全行政复议机构,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完善便民措施,积极、有序化解各类行政争议。加强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加大纠错力度。积极应诉,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加强与人民法院沟通、协调,实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良性互动。(责任领导:陈勇;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十五)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试行食品药械生产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建立食品药械企业“黑名单”制度及行业退出机制,健全企业信用自律机制和信用防范机制,促进行业守信自律。(责任领导:罗文全;责任单位:科技与宣传处;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五、法治建设示范创建方面
 
  (十六)扎实推进法治示范创建。积极参加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等示范创建活动,调动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守法积极性,增强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责任领导:陈勇;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六、推进依法治理工作落实方面
 
  (十七)严格工作考评。把推进落实《纲要》工作纳入绩效目标考核内容,并将考核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和年度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责任领导:陈勇;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十八)明确落实责任。成立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纲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纲要》工作日常工作。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结合各自分工,切实抓好分管部门的任务落实。各直属单位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抓好本部门贯彻落实《纲要》的日常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具体事宜,确保依法治省的各项目标任务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顺利实施。(责任领导:陈勇;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十九)强化工作监督。建立贯彻落实《纲要》工作监督体系,加强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项监督,完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行政首长问责制,推动贯彻落实《纲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责任领导:陈勇;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驻局监察室;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二十)落实问责制度。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各直属单位工作人员中全面推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权责统一、有错必究。强化问责监督,严格执行问责后免职人员重新任职条件和有关程序有关规定。(责任领导:陈勇;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驻局监察室;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地区: 四川 
 标签: 纲要 工作要点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41)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23) 法规动态 (94)
法规解读 (290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64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5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