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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函〔2014〕4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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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06-10 08:15:39  来源: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浏览次数:1998
核心提示: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我委制定了《2014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发布单位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发布文号 国卫办食品函〔2014〕454号
发布日期 2014-05-30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我委制定了《2014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填报项目委托协议书,及时落实项目计划
 
  2014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应当登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信息系统(http://bz.cfsa.net.cn),填报相关信息并打印《2014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项目委托协议书》,由承担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五份),于2014年6月15日前报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逾期未提交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人资格。秘书处对协议书进行审核后,于2014年6月20日前报送我委食品司。
 
  二、加强日常管理,保障项目及经费执行
 
  (一)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工作,保证项目质量和进度,按期向秘书处提交送审材料和经费决算报告。经费决算报告由财务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未能按期提交的,应当提交说明和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秘书处,我委将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并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度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
 
  (二)相关省(区、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有关单位要支持并督促下属单位承担的项目工作,秘书处要督促检查项目执行情况,确保项目计划整体进度。
 
  附件:2014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4年5月30日

2014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

序号

项目名称

制定/修订

承担单位

1

食品安全名词术语及食品分类

制定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中国食品工业协会

2

乳糖

修订

国家乳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3

复合调味料

制定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调味品协会

4

胶原蛋白

制定

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广东省保健品商会

5

食品添加剂  复合膨松剂

修订

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

6

食品添加剂  滑石粉

修订

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

7  

食品添加剂  稳定态二氧化氯溶液

修订

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

8  

食品添加剂  紫甘薯色素

修订

天津科技大学、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

9

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钾

修订

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

10

食品中维生素B12的测定

修订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1

食品中生物素的测定

修订

国家乳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12

乳和乳制品杂质度的测定

修订

国家乳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13

食品用消毒剂

修订

天津市卫生监督所

14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通用安全要求

制定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15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粘合剂

制定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常州进出口工业及消费品安全检测中心

16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竹木制品

制定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17

营养强化剂  氯化锌

制定

青岛大学医学院医学营养研究所

18

营养强化剂  乙酸锌

制定

青岛大学医学院医学营养研究所

19

营养强化剂  柠檬酸铁

制定

安徽医科大学

20

营养强化剂  琥珀酸亚铁

制定

安徽医科大学

21

营养强化剂  多聚果糖

制定

上海市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协会、上海市食品添加剂行业协会

22 

营养强化剂  低聚果糖

制定

上海市食品添加剂行业协会、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23

营养强化剂  葡萄糖酸镁

制定

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4

营养强化剂  葡糖糖酸钾

制定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5 

营养强化剂  维生素A醋酸酯

制定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26

营养强化剂  D-泛酸钠

制定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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