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关于增加指定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验机构有关事宜的公告(粤食药监妆〔2014〕81号)

关于增加指定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验机构有关事宜的公告(粤食药监妆〔2014〕81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07-09 14:31:14  来源: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050
核心提示:经我局组织专家对有关申请单位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及现场核查,现就增加指定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验机构(以下称备案检验机构)有关事宜公告。
发布单位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粤食药监妆〔2014〕81号
发布日期 2014-06-27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gdda.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jsjzz/pgongzuowenjian/201407/281440.htm

  根据《关于印发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1〕181号)、《关于调整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有关事宜的通告》(2013年第10号)和《关于增加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验机构的通知》(食药监办〔2014〕34号)精神,经我局组织专家对有关申请单位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及现场核查,现就增加指定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验机构(以下称备案检验机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自公告之日起可承担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微生物、卫生化学和毒理学备案检验工作。

  二、广东省微生物分析检测中心、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广州市加能轻工产品检验有限公司3家检验机构,自公告之日起可承担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微生物和卫生化学备案检验工作。

  三、广州市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为我局2014年5月指定的备案检验机构,其名称变更为“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特此公告。

  附件:增加指定4家备案检验机构名单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6月27日
 

 附件
增加指定4家备案检验机构名单
序号
单位
备案检验范围
1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可承担微生物、卫生化学和毒理学备案检验工作。
2
广东省微生物分析检测中心
可承担微生物和卫生化学备案检验工作。
3
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4
广州市加能轻工产品检验有限公司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44)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28)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90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343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2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