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家法规 »质检总局 农业部关于解除纳米比亚部分地区口蹄疫禁令的公告(2014年第88号)

质检总局 农业部关于解除纳米比亚部分地区口蹄疫禁令的公告(2014年第88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08-13 14:27:26  来源:质检总局   浏览次数:1012
核心提示:鉴于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已认可纳米比亚兽医警戒围栏(Veterinary Cordon Fence,VCF)以南地区为非免疫无口蹄疫地区,根据我国对纳米比亚口蹄疫疫情状况的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对纳米比亚Otjozondjupa、Omaheke、Khomas、Erongo、Hardap、 Karas等6个省,以及Kunene和 Oshikoto省获得OIE认可的南部地区(纳米比亚口蹄疫区划图见附件)的口蹄疫禁令。
发布单位
质检总局 农业部
质检总局 农业部
发布文号 2014年第88号
发布日期 2014-08-07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鉴于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已认可纳米比亚兽医警戒围栏(Veterinary Cordon Fence,VCF)以南地区为非免疫无口蹄疫地区,根据我国对纳米比亚口蹄疫疫情状况的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对纳米比亚Otjozondjupa、Omaheke、Khomas、Erongo、Hardap、 Karas等6个省,以及Kunene和 Oshikoto省获得OIE认可的南部地区(纳米比亚口蹄疫区划图见附件)的口蹄疫禁令。
 
  质检总局、农业部2007年939号公告中针对纳米比亚上述地区的禁令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纳米比亚口蹄疫区划图
 
  质检总局                     农业部
 
  2014年8月7日
 
  附件
 
  纳米比亚口蹄疫区划图
说明: Macintosh HD:Users:alexandertoto:Desktop:Screen Shot 2012-02-15 at 8.25.54 AM.png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41)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23) 法规动态 (94)
法规解读 (290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国家法规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672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1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