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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畜牧业工作要点》的通知(赣牧函[201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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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09-03 11:20:52  来源:江西省畜牧兽医局  浏览次数:1674
核心提示:为全面抓好2014年畜牧业工作,推进畜牧业发展升级,江西省畜牧兽医局制定《2014年全省畜牧业工作要点》。
发布单位
江西省畜牧兽医局
江西省畜牧兽医局
发布文号 赣牧函【2014】7号
发布日期 2014-01-21 生效日期 2014-01-2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jxav.jxagri.gov.cn/showdetail.asp?id=10578
各市、县(区)畜牧兽医(畜牧水产)局,厅直畜牧单位:
 
  为明确2014年全省畜牧业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切实做好2014年畜牧业工作,促进畜牧业发展升级,现将《2014年全省畜牧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加强督查,扎实做好各项工作,推动畜牧业取得新进展。
 
  2014年1月21日
 
  2014年全省畜牧业工作要点
 
  为全面抓好2014年畜牧业工作,推进畜牧业发展升级,制定《2014年全省畜牧业工作要点》。
 
  一、工作思路
 
  按照“坚持一个统领,抓住三个关键”全省农业工作总要求,围绕“结构调整、污染防治、疫病防控、产品质量、三产联动”五个重点,不断调优畜牧业布局和结构,提升畜禽养殖装备和组织化水平,完善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强政策引导和技术信息服务,统筹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推动畜牧业发展升级。
 
  二、工作目标
 
  一是继续保持畜产品持续稳定增长。肉类总产增长3%以上,禽蛋产量增长3.5%以上,鲜奶产量增长5%以上。工业饲料产量增长10%以上。畜产品加工产值增长20%以上。二是努力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持全国前列。三是努力确保兽医公共卫生安全。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卫生安全事故。
 
  三、工作措施
 
  (一)调整畜牧业产业结构
 
  1、优化区域布局。根据环境承载能力,发挥资源、技术、市场等优势,以县为基础,优化畜牧业发展区域布局。畜禽养殖主产县适当控制发展规模,欠发展县市加快发展步伐。
 
  2、抓好畜禽养殖“三区”规划。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科学制定畜禽养殖区域规划,合理划定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和可养区,2014年全面完成县级“三区”规划工作,并严格执行。
 
  3、提升生猪产业发展质量。积极推进生猪联合育种,提升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水平。加快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大力发展绿色健康养殖和屠宰加工,提升生猪产业化发展水平和质量安全水平。
 
  4、扩大家禽产业规模。加快家禽良种繁育体系和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提升家禽供种能力和标准化生产水平,提高家禽综合生产能力。实施好现代水禽产业发展项目,促进水禽产业发展实现新跨跃。
 
  5、突破草食家畜发展。按照“林草一体化、乳肉兼用牛”思路,充分利用林草资源,加强牛羊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加快品种改良步伐,不断提高个体生产能力。扩大母畜饲养规模,发展牛羊规模化养殖,夯实牛羊生产基础。
 
  6、抓好特色产业发展。因地制宜,加强技术信息指导,着力抓好蜜蜂、肉鸽、肉兔、鹌鹑等区域特色产业的发展,培育畜牧业经济新的增长点。
 
  (二)大力发展健康养殖
 
  7、加强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指导。因地制宜推广农牧结合、达标排放、发酵床养殖、有机肥生产等粪污处理与利用模式,推行畜地平衡、循环利用,实现粪污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
 
  8、加大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力度。强化病死畜禽“四不一处理”措施,推动规模养殖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在生猪主产县开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新技术和集中处理试点,建立病死猪收集体系,探索有效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模式及运行机制。
 
  9、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创建。按照“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管理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要求,加强养殖场基础设施建设和养殖档案管理,推进标准化创建和规范管理。2014年完成部、省、市三级标准化示范场创建任务50家以上。
 
  10、推进“三品一标”认证。鼓励和引导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加强生产环境控制,提高畜产品质量水平,大力推动开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产品认证,打造畜产品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2014年“三品一标”畜产品增加50个以上。
 
  (三)推进畜牧业科技进步
 
  11、引导养殖新工艺应用。大力推广畜禽养殖多点分区、小单元饲养和全进全出养殖工艺,降低疫病风险,提高科学饲养水平。推行新型栏舍建筑工艺,促进隔热保温等新材料在养殖场中的应用。
 
  12、提高养殖设施化水平。积极推广自动化喂料、清粪、温控以及通风换气、防疫消毒、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标准化栏具等设施设备,完善养殖装备,降低劳动强度,提高生产效率。
 
  13、推广实用技术。重点推广母猪繁殖与仔猪保健、节水减排、水禽旱养、乳肉兼用牛养殖、肉羊高床圈养、动物疫病净化、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实用技术,加强技术培训与指导,促进实用技术进场入户。
 
  14、抓好试点示范。重点抓好蛋鸭笼养、乳肉兼用牛养殖、蜜蜂定地标准化养殖、肉羊高床圈养、生猪重大疫病“三针同免”等试点示范,总结提炼技术规程,为扩大推广积累技术经验。
 
  (四)创新畜牧业经营机制
 
  15、创新经营主体。积极推进畜禽养殖(集团)公司和规模养殖场的发展,大力扶持和完善畜禽养殖合作经营,重点发展家庭牧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引导饲料兽药企业兼并重组,做强做大。抓好正邦、双胞胎“千亿目标计划”及其他重点企业的跟踪服务工作。
 
  16、创新经营模式。大力发展“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牧场(农户)”模式,健全完善产业化利益联结机制,提高畜牧业组织化程度,推进产业化经营,增强产业发展带动能力。
 
  17、发展精深加工。督促指导未达产畜产品加工企业加快投产运营,提升加工产能。加快推进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和改造升级,大力发展畜产品精深加工,提高附加值。继续做好大型畜产品加工企业的跟踪统计和指导服务。
 
  18、推进产销对接。积极引导养殖场户与加工企业和市场对接,引导加工企业与市场对接,抓好供港、供沪、供深、供穗等产销区域协作,完善畜产品市场流通和服务体系,推进畜牧业一二三产业统筹发展。
 
  (五)全面实施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
 
  19、推进动物防疫规范化建设。按照防疫主体责任承诺制,选址科学化、布局规范化、设施标准化、人员专业化、防疫制度化“一制五化”的要求,开展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达标创建活动,强化畜禽养殖场户防疫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免疫消毒、疫病监测、疫病净化、检疫监督、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防控措施。
 
  20、抓好强制免疫。引导规模养殖场户自主科学免疫,强化免疫监管。扎实开展散养畜禽春秋集中防疫行动,推广“成立免疫小分队、整村推进”的免疫模式,确保重大动物疫病抗体平均合格率常年保持在80%以上。
 
  21、强化疫病监测。突出重点区域和重点病种,加强动物疫病监测体系建设,加大监测流调力度,提升疫病监测水平。定期组织动物疫情会商,分析和掌握疫情动态和流行趋势,做好疫情预警预报和风险评估工作。
 
  22、推进疫病净化。抓好动物疫病净化绩效考核,全面推进种猪场、生猪供精站猪瘟、伪狂犬病和奶牛场布病、结核病及种鸡场沙门氏菌病、禽白血病的净化。完善动物疫病净化工作机制,明确技术路线、工作流程和评估机制,扎实推进疫病净化工作有序开展。
 
  23、抓好家畜血吸虫病综合防治。在深入开展人畜同步监测、间凝普查和联合粪孵查病的基础上,采取大规模普治与重点疫区重点防治等手段,完成家畜查治病20万头以上。认真组织实施血吸虫病农业综合治理项目,推动家畜血防工作有效开展,确保家畜血吸虫病感染率控制在1%以下。
 
  24、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大力推进检疫申报点规范化建设,强化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完成县级以上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和动物及动物产品供沪企业检疫电子出证试点,并逐步在全省全面推行。推进奶牛电子耳标试点,完善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可追溯体系建设。加强省际检查站建设,强化监督管理。
 
  (六)加大畜牧兽医执法力度
 
  25、落实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养殖场户、屠宰厂(场)等生产经营主体的畜产品安全主体责任。完善登记备案和养殖档案,强化规范化管理。全面落实官方兽医监督巡查制度,加大监管力度。
 
  26、加强风险预警评估。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坚持企业自检、政府抽查、日常巡查相结合,加强风险分析和预警评估,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27、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强化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安全监测和监管,推行饲料企业生产质量规范,强化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环节GMP、GSP、GUP管理。严格执行畜禽种用标准,规范种畜禽生产。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加强生产和收购环节监管,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
 
  28、加强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加强部门联动和配合,继续推进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加大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狠抓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七)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29、健全完善基层队伍。在新一轮体制改革中,落实好基层队伍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开展执法行风规范行动,完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执法主体资格,推进乡镇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建设。加强新型兽医队伍建设,强化官方兽医、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的管理。采取定向委培等方式,充实基层人员队伍。
 
  30、加强队伍培训。加强现代畜牧业知识培训,提高畜牧业管理队伍素质。加大饲料、兽药等执法工作培训力度,提升监管水平。加强对基层养殖、防疫等人员的适用技术培训,提高技能水平。加强应急管理培训,提升动物疫病、畜产品安全、舆情引导等应急能力。
 
  31、推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畜牧业合作社加强规范管理,开展合作经营,提升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合作社、龙头企业等社会化组织的作用,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行业协会的管理,提升行业服务能力。
 
  32、强化队伍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执行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树立畜牧兽医系统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八)强化政策项目实施和监管
 
  33、落实畜牧业扶持政策。创新工作方式,认真落实能繁母猪和奶牛保险、畜牧良种补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以及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贴、重大动物疫病与奶牛布病和结核病扑杀补助、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等政策。
 
  34、抓好项目实施和监管。按照项目投资和使用方向,抓好有关项目的组织建设。紧密结合重点工作的开展,统筹畜牧兽医项目实施。严格执行项目建设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监理制“四制”,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管,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
 
  35、强化政策项目督查。强化政策落实和项目实施督查,继续开展专项督查活动,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确保政策落实不缩水、不走样,确保项目建设取得实效。
 
  (九)加强监测分析和信息管理
 
  36、抓好统计监测工作。做好畜牧业生产、饲料生产、动物卫生监督、动物疫情、草地资源等专项信息统计基础工作,强化畜牧业生产监测和畜产品价格监测。
 
  37、加强畜牧业生产形势分析。加强畜牧业生产形势分析和信息引导,及时发布畜牧业生产、价格、市场等最新动态,定期分析畜牧业形势,强化宏观指导。
 
  38、强化畜牧业信息化建设。加强畜牧业信息平台的顶层设计和集成平台建设,加快登记备案、种畜禽管理、疫苗管理、卫生监督、饲料兽药、项目管理等信息子系统的建设步伐,推进畜牧业管理信息化。
 
  39、抓好信息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站、手机等新型媒体的作用,抓好畜禽清洁生产五周年等专题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大畜牧业信息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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