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家法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定州市北平谷蔬菜批发市场志义菜站使用甲醛对白菜进行保鲜防腐违法行为的通告(2015年第23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定州市北平谷蔬菜批发市场志义菜站使用甲醛对白菜进行保鲜防腐违法行为的通告(2015年第23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5-06-23 08:38:02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浏览次数:2796
核心提示:近日,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求,报来河北省定州市南城区北平谷蔬菜批发市场经营者使用甲醛喷沾白菜的核查结果。
发布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2015年第23号
发布日期 2015-06-19 生效日期 2015-06-1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近日,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求,报来河北省定州市南城区北平谷蔬菜批发市场经营者使用甲醛喷沾白菜的核查结果。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6月9日,河北电视台报道了定州市北平谷蔬菜批发市场志义菜站使用甲醛喷沾白菜保鲜防腐问题。经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核查,该菜站负责人吴志义承认报道内容基本属实。日前,定州市公安机关已将犯罪嫌疑人吴志义刑事拘留。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已责成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对批发市场开办者进行调查,追究其管理责任。
 
  甲醛对人体有毒有害,被列入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中,在蔬菜中使用属违法添加。
 
  二、将甲醛用于蔬菜保鲜,此前曾经发生过类似事件。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食用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及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检查,严禁经营者将甲醛作食用农产品防腐剂使用;严禁非法或超范围使用防腐剂、保鲜剂。对发现使用违禁物质、超范围、超剂量使用添加剂保鲜防腐的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
 
  三、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蔬菜、水果、肉制品、水产品、乳制品的监督抽检,重点检查农药、兽药残留超标,违法使用添加剂保鲜防腐等安全性指标,及时公布监督抽检结果。对影响食品安全的行为,及时发布警示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对媒体监督和群众投诉举报反映的蔬菜、肉制品等质量安全问题线索,要及时核实,依法处置。
 
  特此通告。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5年6月19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780)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651)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875) 其他法规 (535)
推荐国家法规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64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1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