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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销售使用无包装无标识食用油和米粉的通告(永政函[2015]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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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5-07-02 10:10:11  来源: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295
核心提示: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销售使用无包装无标识食用油和米粉的通告(永政函[2015]83号)
发布单位
永州市人民政府
永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永政函[2015]83号
发布日期 2015-06-04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yz.hn-fda.gov.cn/CL0950/91966.html
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销售使用无包装无标识食用油和米粉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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