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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对我市虾米(海米)流通经营专项检查情况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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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5-08-04 11:42:42  来源: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浏览次数:1921
核心提示:根据《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虾米(海米)流通经营集中检查和案件查处情况报送的通知》要求,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近日组织各区、市局对我市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专卖店等食品流通经营单位经营的虾米(海米)开展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经营者未查验、保存许可证和合格证文件;未建立销售台账;预包装虾米(海米)无标签或标签标注不符合规定;散裸装虾米(海米)未落实标牌公示等行为,检查中发现并纠正不规范经营行为514件次,抽检发现不合格海米44批次,已全部立案查办,并对不合格产品实施下架、召回等处理。
发布单位
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5-07-30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sfda.qingdao.gov.cn/sfda/2/7/8/150731100111453065.html
  根据《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虾米(海米)流通经营集中检查和案件查处情况报送的通知》要求,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近日组织各区、市局对我市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专卖店等食品流通经营单位经营的虾米(海米)开展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经营者未查验、保存许可证和合格证文件;未建立销售台账;预包装虾米(海米)无标签或标签标注不符合规定;散裸装虾米(海米)未落实标牌公示等行为,检查中发现并纠正不规范经营行为514件次,抽检发现不合格海米44批次,已全部立案查办,并对不合格产品实施下架、召回等处理。
 
  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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