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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生产许可改革和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宿食药监办发〔201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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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7-01-05 16:05:12  来源:宿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213
核心提示:自2016年9月我市开展工业类产品生产许可改革以来,全市食品生产许可改革工作稳步实施。为了进一步明确食品生产许可相关要求,强化食品生产监管责任,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现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生产许可改革和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
宿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宿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宿食药监办发〔2017〕1号
发布日期 2017-01-04 生效日期 2017-01-0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suqian.gov.cn/sspyj/gzwj/201701/904baaa334544dc387ae1c778b328c43.shtml
各县区(开发区、园区、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相关处室:
 
  自2016年9月我市开展工业类产品生产许可改革以来,全市食品生产许可改革工作稳步实施。为了进一步明确食品生产许可相关要求,强化食品生产监管责任,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现就进一步做好食品生产许可改革和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暂停行权”类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告知、承诺签订和登记管理工作
 
  根据市工业类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凡列入宿迁市工业类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暂停行权”类目录的食品,暂停生产许可。
 
  对企业“暂停行权”类食品,其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未按规定申请延续的,如企业仍从事食品生产,或属新申办营业执照的,各县区局要按照《宿迁市食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做好风险告知、承诺签订、承诺后核查、登记管理等工作。
 
  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为便于掌握全市食品生产许可改革成效及监管情况,统一做好“暂停行权”类食品生产企业承诺公示工作,请各县区局于每月10日前将上一月的“暂停行权”类食品生产企业监管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及其承诺书(扫描版或照片版)上报至市局食品生产监管处,在市局网站上进行公示。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企业对“暂停行权”类食品仍需要申办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按照“先证后核”类食品生产许可工作程序实施。
 
  二、积极实施“先证后核”类食品生产许可工作
 
  对办理“先证后核”类食品生产许可的企业,除其生产企业申证材料符合要求外,企业还要在近一年内无监督抽检不合格、无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如企业在近一年内有监督抽检不合格、或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记录的,其申证办理程序应按照“暂时保留”类食品实施。对符合办证条件的企业,市局行政服务处在受理申请后24小时内发证,并将相关公示材料交市局办公室在网站上进行公示。
 
  三、全面加强食品生产日常监管工作
 
  (一)严格落实“定人定岗定片”监管制度。各县区局要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建立食品生产监管“定人定岗定片”工作责任体系,配备与食品生产监管数量、任务相适应的食品生产监管人员,明确食品生产监管分管领导、监管责任人名单、工作岗位、监管责任片区及被监管企业,把“定人定岗定片”工作落到实处,并记录入档。
 
  (二)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各县区局要根据省局《关于实施〈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指导意见》(苏食药监食生便函[2016]2063号),以及《宿迁市“暂停行权”、“先证后核”类食品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全面落实食品生产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制度,严格按照“八项制度”切实加强企业事中事后监管,检查企业是否达到所承诺的持续满足保证食品质量安全条件要求。对纳入日常监督管理的所有食品生产企业,要编制和实施好2017年度食品生产企业监督管理计划,同时执行总局《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清查企业实际生产的食品类别,留存纸质材料并归入企业信用档案。
 
  各县区局在食品生产许可改革中,遇到什么实际问题或困难,请及时与市局食品生产监管处进行联系。联系人:刘峰,联系电话:84355823。
 
  附件:1、宿迁市工业类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暂停
 
  行驶和先证后核类工业产品目录(第一批)
 
  2、“暂停行权”类食品生产企业监管情况统计表
 
  宿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月4日

附件1:

宿迁市工业类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暂停行使

和先证后核类工业产品目录(第一批) 

暂停行使类工业产品目录(第一批)(7类18种产品)

序号

管理部门

发证层级

产品类别

产品单元

13

食药监局

市发

粮食加工品

84

小麦粉

85

大米

86

挂面

87

其他粮食加工品

14

食药监局

市发

蔬菜制品

88

酱腌菜

89

蔬菜干制品

90

食用菌制品

91

其他蔬菜制品

15

食药监局

市发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92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16

食药监局

市发

蛋制品

93

蛋制品

17

食药监局

市发

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

94

可可制品

95

焙炒咖啡

18

食药监局

市发

食糖

96

19

 

食药监局

市发

茶叶及相关制品

97

茶叶

98

边销茶

99

茶制品

100

调味茶

101

代用茶

先证后核类工业产品目录(第一批)(1类3种产品)

序号

管理部门

发证层级

产品类别

产品单元

6

食药监局

市发

方便食品

28

方便面

29

其他方便食品

30

调味面制品

附件2:“暂停行权”类食品生产企业监管情况统计表(    年   月情况统计)

上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序号

统计信息

备注

1

生产“暂停行权”类食品企业    家。其中:

1)此产品有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家;

2)此产品未领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家。

 

2

生产“暂停行权”类食品、未领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中,

1)属于许可证到期届满不申请延续的    家,其中:

a、有    家签订了承诺书,有    家承诺书上报市局,有   家纳入日常监管。

b、对    家企业实施了承诺后核查。

2)属于新办营业执照的    家,其中:

a、有    家签订了承诺书,有   家承诺书上报市局,有   家纳入日常监管。

b、对    家实施了承诺后首查;对    家实施了首次生产核查。

 

注:本表及承诺书(扫描版或照片版)于每月10日前上报至市局食品生产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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