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支局、办事处:
根据总局《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总局2011年第142号令)、《食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管理体系认证管理规定》(总局2002年第3号公告),认监委《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国认注〔2011〕60号)、《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工作规范指导意见(试行)》(国认注〔2011〕61号),以及《行政许可法》等有关精神,省局结合实际对福建检验检疫局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和对国外卫生注册管理程序、流程图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福建检验检疫局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注册备案办理程序》、《福建检验检疫局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注册备案办理流程图》印发给你们,请及时告知相关企业,并在报检大厅以适当形式公示。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关于调整出口食品注册备案企业监管频率的通知》(闽检认函〔2010〕390号)、《关于加强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登记企业日常和定期监管工作的通知》(闽检认函〔2007〕405号)、《关于印发〈福建检验检疫局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和对国外卫生注册管理程序〉的通知》(闽检认〔2004〕223号)等3份文件同时废止。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局认证处。
附件:1.福建检验检疫局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注册备案办理程序
2.福建检验检疫局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注册备案办理流程图
二O一二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