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阜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7年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阜食药监食生〔2017〕60号)

阜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7年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阜食药监食生〔2017〕60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7-04-12 13:43:55  来源:阜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060
核心提示:现将《2017年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贯彻执行。
发布单位
阜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阜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阜食药监食生〔2017〕60号
发布日期 2017-03-20 生效日期 2017-03-2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ahfyfda.gov.cn/content/detail/58e5e9e5af88bcb6019ea4ef.html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济园区分局:
 
  现将《2017年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贯彻执行。
 
  阜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20日
 
  2017年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工作计划
 
  2017年全市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学习全省食品药品监管会议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抓监管促发展”的主线,紧紧扭住“监督执法”这个核心,按照“严防、严控、严管”的要求,全力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具体监管计划如下:
 
  一、对标食品安全法,全面落实监管责任
 
  (一)完善监管制度。按照省局制定的安徽省《食品生产许可指导意见》《食品小作坊登记备案办法》《小餐饮备案管理办法》《商场超市现制现售食品检查规范》《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的指导意见》《农村集体用餐食品安全指导意见》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科学、严密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体系。(附件1)
 
  (二)落实监管责任。按照辖区负责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对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全覆盖;加大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者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强化对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监管,配合实施“餐饮业食品安全提升工程”。开展飞行检查,各地要按照不低于10%的比率,对辖区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开展飞行检查,市局按照不低于1%的比率,对全市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开展飞行检查。(附件2)
 
  二、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
 
  (三)深化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监管。按照食品安全风险评级标准进行分级,上半年全面完成首次分级工作,根据分级的情况实施分类检查。探索推进“风险分级监管+双随机”模式,提升监管工作效能。
 
  (四)开展食品安全体系检查。以白酒生产企业为主,重点围绕企业全过程风险管控,实施全面检查,及时向社会公布检查内容和结果,推动企业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完善和提高。
 
  (五)推进检查员队伍职业化建设。  配合省局完成全市首批食品检查员聘任工作,推进食品检查员队伍职业化。
 
  三、加强专项整治,形成监管威慑常态
 
  (六)开展重点食品专项整治。开展白酒、调味面制品、饮料、肉制品、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糕点、保健食品,肉类、果蔬、畜禽水产品,卤菜、火锅和麻辣烫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整治按计划精确到“月”,形成监管威慑常态。(附件3)
 
  (七)开展重点区域专项整治。公布2017年度全市食品生产重点整治区域名单,组织开展重点区域食品安全整治活动;巩固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加强农村食品市场源头治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养老机构、高速公路服务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严防区域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八)开展重点时段专项抽检。针对元旦、春节、端午、中秋、国庆等节令期间,春夏之交、中高考、春秋季开学期间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监督抽检,并及时公布抽检结果。
 
  四、突出监管重点,防控系统风险
 
  (九)重点监管“一大三小”。推动大型企业以规范化管理为重点实施HACCP、GMP体系,以落实全过程记录制度为重点构建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和责任机制,实现食品安全问题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询、责任可追究。按照事权划分,推进“三小”(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立法和监管制度建设,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做好“三小”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建立监管台账,实行动态管理,鼓励“三小”改进生产条件,提升风险管控能力。
 
  (十)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继续配合省局编写《食品行业共性问题及对策清单》,提升高风险食品监管的靶向性。继续开展白酒、植物油塑化剂和绿豆糕绿豆成份等风险专项监测,做到风险隐患早发现、早控制、早消除。
 
  五、推进“智慧食药监管”,提升监管水平
 
  (十一)推进监管过程信息化。配合省局推广应用移动终端现场执法和及时数据上传,实现执法过程痕迹化、数据电子化。推进“大数据+监管”,强化对各类数据的分析研判,形成风险和问题清单,有针对性实施监督检查,提升监管精准性。
 
  (十二)探索智慧监管新模式。通过采用视频技术、透明展示、手机APP等方式,推进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建设工程,完成“明厨亮灶”建设任务,确保2017年底前各类学校食堂“明厨亮灶”100%全覆盖。
 
     附件:1.2017年市级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制度制定完善计划
 
  2.2017年市级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计划
 
  3.2017年市级食品生产经营专项整治计划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44)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28) 法规动态 (211)
法规解读 (290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63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3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