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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区休闲渔业发展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渔)发[201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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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7-04-21 09:03:29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  浏览次数:1569
核心提示: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休闲渔业发展监测工作。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休闲渔业发展监测工作的通知》(农办渔[2017]14号)要求,为做好我区此项工作,特制定《全区休闲渔业发展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方案、监测表以及指标解释印发你们。
发布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
发布文号 宁农(渔)发[2017]4号
发布日期 2017-04-17 生效日期 2017-04-1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nxny.gov.cn/structure/xxgk/tzgg/nmtgg/nmtgg_zw_449754_1.htm
各市、县(区)农牧局、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休闲渔业是我国现代渔业五大产业之一。近年来,全国休闲渔业蓬勃发展,逐渐成为渔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新路径和现代渔业经济发展的新亮点。为全面了解我国休闲渔业发展现状,加强休闲渔业管理和服务,农业部决定从2017年起,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休闲渔业发展监测工作。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休闲渔业发展监测工作的通知》(农办渔[2017]14号)要求,为做好我区此项工作,特制定《全区休闲渔业发展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方案、监测表以及指标解释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工作联系人:刘巍,联系电话:0951-5169380
 
  传真:0951-5169817,电子邮箱:nxyyj2006@163.com
 
     附件:1.全区休闲渔业发展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2.休闲渔业发展情况监测表(试行)
 
  3.休闲渔业发展情况监测指标解释
 
  自治区农牧厅
 
  2017年4月17日
 地区: 宁夏 
 标签: 农业 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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