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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修订食品中农兽药残留限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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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7-05-16 08:10:21  来源:澳大利亚卫生部  浏览次数:3814
核心提示:2017年5月12日,澳大利亚卫生部修订澳新食品标准法典附录20,修订食品中的农兽药残留限量。此次修订主要撤销了抗蚜威在水果(草莓除外)的残留限量,增加了氟啶虫酰胺、甲氧咪草烟、抗蚜威、丙环唑、吡丙醚、螺虫乙酯等在某些食品中残留限量。法规将于2017年5月17日开始实施。
发布单位
澳大利亚卫生部
澳大利亚卫生部
发布文号 No. APVMA 5, 2017
发布日期 2017-05-12 生效日期 2017-05-1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2017年5月12日,澳大利亚卫生部修订澳新食品标准法典附录20,修订食品中的农兽药残留限量。此次修订主要撤销了抗蚜威在水果(草莓除外)的残留限量,增加了氟啶虫酰胺、甲氧咪草烟、抗蚜威、丙环唑、吡丙醚、螺虫乙酯等在某些食品中残留限量。法规将于2017年5月17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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