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 标 |
2015年 |
2020年 |
|
冷储容量≥5000吨的企业数(个) |
146 |
300 |
|
冷库(万吨) |
产地预冷保鲜冷库 |
25 |
150 |
高温库(≥-2℃) |
41.92 |
100 |
|
低温库(≤-18℃) |
240.96 |
400 |
|
冷藏运输装备
|
冷藏车(辆) |
1356 |
3200 |
冷藏集装箱(个) |
495 |
1200 |
|
保温车(辆) |
237 |
800 |
|
冷链流通率(%) |
果蔬 |
3 |
15 |
肉类 |
20 |
50 |
|
水产品 |
50 |
80 |
|
损腐率(%) |
果蔬 |
25 |
15 |
肉类 |
5 |
3 |
|
水产品 |
10 |
5 |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突出区域特色 优化空间布局
综合考虑本省各区域当前和今后5年内农产品生产布局、人口集中度、消费水平、消费习惯,兼顾现有冷链物流基础以及未来发展潜力,以满足生产、流通发展和消费需求为目标,进一步优化布局。重点布局销区和物流枢纽城市低温物流园区、产地低温集配中心和物流集散地的中转集中区,做到既突出区域特色,又体现各板块互为配套、互为补充和互为带动。
枢纽、节点城市重点布局建设低温物流园区。2020年前,各设区市至少建设一个与本地产业布局和消费需求发展相适应,有特色和前瞻性的低温物流园区,进驻生鲜农产品批零、低温仓储、冷藏运输配送、冷链流通加工、中央厨房等运营主体,汇聚商品交易、流通加工、低温仓储、运力调度、信息共享、集中配送等功能。低温物流园区以新建为主,也可将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造为园区。福州重点改造提升马尾海峡水产品交易中心,建成水产品低温物流园区;改造升级南通海峡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建设果蔬、冻品低温物流专区。厦门在海沧区配套建设低温物流园区,在厦门中埔水果批发市场设立低温物流专区。漳州重点建设漳龙物流园区和海峡农产品物流城低温物流专区。泉州重点在洛江区新建一个低温物流园区,并将华州、祥芝水产品批发市场改造提升为水产低温物流园区。三明在沙县规划建设农产品低温物流园区,另依托三元区名城冷库建设水产、畜禽肉低温物流专区。莆田在涵江区结合水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一个低温物流园区,在闽中蔬菜批发中心建设低温物流专区。南平在海绿农产品交易中心建设低温物流专区。龙岩在海西农产品物流交易城建设低温物流专区。
产区重点布局农产品低温集配中心。在特色农产品产区分类发展预冷设施,打造一批特色产品低温物流集配基地。漳州、泉州、三明、龙岩、南平等重点发展水果、蔬菜、竹笋、食用菌、鲜花、畜禽肉食品的冷链预冷和冷链物流集配中心;宁德在三都澳食品公司已建成的5万吨冷库的基础上,在蕉城区建设一个专业水产品低温物流集配中心。
沿海港口重点布局低温物流中转基地。发挥港口区位优势,突出自由贸易试验各片区、福州新区的政策优势,顺应对台、港澳地区及海丝沿线国家等经贸往来日益频繁、流量快速扩大新趋势,重点在福州港、厦门港、湄州湾港、新泉州港等沿海港口以及具备海陆联运条件的晋江陆地港等,布局建设一批港口低温物流中转基地,进驻贸易商、第三方冷链物流企业,配以高水平低温储运设施、装备、平台,满足进出口岸肉类及海鲜、水果等商品中转、分拨需求。闽清、南安等围绕进口活牛加工基地,建设一个冷鲜牛肉物流集中区;东山布局建设两岸水产品加工贸易低温物流集中区;平潭发展闽台水果和水产品低温物流中转基地。其它沿江沿海港口、机场以及铁路货运枢纽,建设一批集冷冻、冷藏、恒温、常温为一体的多温层、现代化加工配送中心。
第二节 补短板铸链条 构建完整体系
预冷环节:鼓励果蔬种植、水产捕捞、畜禽屠宰企业选购适用型的冷水预冷、冷风预冷、真空预冷或混合预冷设备,解决产地源头预冷普遍缺失问题,把握收割、采摘、捕捞、宰杀后产品品质下降最快的2小时关键期。
运输环节:推动企业尤其是第三方物流公司增加节能、环保、高效、安全的干线、末端低温运输工具,大幅度提升冷藏运输能力,减少“断链”。
仓储环节:新建与改造提升并重。对设备老化、堆垛粗放、管理落后、事故隐患多的老旧冷库进行技术改造,推动建设封闭式装卸站台、电动滑升式冷藏门和防撞柔性密封口等设施,实现全封闭式作业。新建冷库重点发展变温库、气调库、立体自动化冷库等智能型高端冷藏设施。鼓励利用LNG冷能建设多温层大型冷库。大力推进一批传统冷库的功能拓展,建设低温加工区,发展增值服务。
零售环节:推动零售商完善冷藏设施,扩大低温零售品类,普遍建立规范的冷藏温度记录制度。发展企业间合作,开展统一配送。
重点品种:按照先急后缓,先易后难,重点突破,梯度推进原则,倾注力量推动流量大且与民众日常生活密切关联的畜禽肉、水产品、果品、蔬菜的全程冷链。
第三节 多管齐下推动 壮大龙头企业
通过重组壮大。通过参股控股、兼并联合、合资合作等方式, 进行资产重组、业务融合和流程再造,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对分散的冷链资源进行整合,壮大企业规模和实力。
通过引进壮大。积极争取省外境外冷链物流企业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或总部机构,扶持省内现有物流企业发展。推进与国企、外企、民企三维对接,引进一批组织化程度高、专业服务能力强、辐射区域广、经营效益好的大型物流企业。
通过政策优势做大。鼓励各自贸实验区企业,充分利用保税政策优势,积极拓展低温商品代储、来料加工和发展海外境外捕捞基地等业务,做大冷链物流量,壮大企业实力。
通过价值链再造壮大。鼓励生产企业、国内外贸易批零企业、餐饮企业等将冷链物流业务剥离,交由专业化的第三方冷藏仓储、冷加工、冷藏运输、冷藏配送企业实现,促进一批专业化或全程一体化运作的冷藏企业、第三方冷藏运输企业、末端配送企业的快速形成壮大。鼓励发展第三方中央厨房,从产地到加工车间和配送实施全程温控,为餐馆酒楼、工矿企业、医院、园区、院校、写字楼、机关事业单位食堂提供餐饮半成品。
第四节 持续推进创新 提升行业水平
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新能源、新模式。加快各种新型绿色安全、节能环保冷链物流装备与技术的引进、研发、创新和应用,重点推广高效预冷、速冻设备,自动化分拣、清洗和加工包装设备,仓储智能货架、冷链全程监控追溯系统和移动式冷却装置等冷链物流装备。大力发展多温层冷藏运输车、蓄冷保温箱、联运冷藏集装箱,促进绿色安全、节能环保技术在低温仓储及运输中的应用。研究使用隔热效果好、可重复利用的包装材料,替代泡沫塑料等一次性包装材料,减轻环境压力。推广应用无线射频识别、二维码、电子标签、卫星定位系统、电子化运单、温湿度记录系统、物联网等技术。
支持电商冷链物流配送中心和配送站点建设,鼓励经营鲜活农产品、食品和药品与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合作,创新经营方式和商业模式,实现线上线下结合。
第五节 夯实管控基础 严格推行标准
加大冷链物流标准的宣贯实施力度。开展物流标准化专项培训工作。积极推行符合国际规范的质量安全认证和市场准入制度。全面落实中国检验检疫总局和标准化委员会已颁布的《食品冷链物流追溯管理要求》、《主食冷链配送良好制作规范》和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下发的《关于食品冷冻库经营规范和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实行食品全程监控与质量追溯制度。
积极推进标准化建设。健全标准化建设的体制和机制,优化我省冷链物流标准化建设的顶层设计。构建更为全面、科学、合理、系统的物流标准体系,围绕需求和问题导向,制修订符合我省的地方标准。构建冷链物流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向社会提供标准服务。开展冷链物流标准化试点工作,提升企业在标准化活动的主体地位,支持并鼓励冷链物流企业积极主导并参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强化研制标准的科学性和实际可操作性。
第六节 构筑运营平台 实现资源共享
推进互联网+冷链工程,建立冷链物流资源交换共享机制,构建集信息发布、在线交易、车辆跟踪、货物查询、技术咨询、产业动态分析等功能于一体的区域性、第三方冷链物流资源交易运营平台,着力整合冷链仓储、运输等物流资源,促进生产、冷藏、运输、批发、零售各环节的冷链物流资源共享,科学配置全社会冷库和冷藏运输资讯,实现策略联盟、协同组合、精准营销、高效配送,提高冷链资源利用率。
支持运营平台采用O2O运作方式,在全省各大城市建设信息化、智能化、高效密集型冷藏冷冻的中心综合仓库,新建干线运输和同城冷链配送绿色车队,装载卫星定位系统和全程温湿度监控系统,实现全过程跟踪管理。引进第三方机构实施品质验证,实行货品品质公开化、透明化。平台在本省运作成功的基础上,向省外、全国延伸,打造全国冷链物流示范。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实施项目带动
以增强发展后劲为目标,加大“三维对接”招商力度,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创新投资模式,推动一批规模大、水平高、质量优、功能强的支撑项目。加强冷链物流项目筹划生成和储备,建立滚动实施机制,形成每年都能“筹划一批、推介一批、签约一批、开工一批、投产一批、增资一批”的滚动发展态势。
第二节 保障建设用地
冷链物流项目适用国家和地方物流扶持政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冷链物流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冷链物流作为准公共服务设施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用地布局、审批、土地登记方面予以倾斜。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对为生产配套的低温流园区、冷链专区、冷藏运输、配送中心等项目用地,执行工业用地政策。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可优先用于发展冷链物流。利用旧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存量房产改造建设冷链设施,可暂不变更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
第三节 加大财政支持
条件成熟的地区可设立冷链物流发展专项促进资金,重点支持、推动产地预冷和集配中心、销地低温物流园区、集散地低温分拨中心、终端温控配送和第三方冷链物流平台等薄弱环节的项目建设。冷链物流企业引进国内或国际先进设备和技术,可由当地政府安排一定资金予以财政贴息。对一次性投资大、回报率低,而与当地产业发展和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低温物流园区、冷链物流运营平台、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公益性项目,鼓励市县政府探索采取PPP等公私合作模式建设。
第四节 适当减免税费
冷链物流企业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实现与工业企业基本同价。全面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本省装运符合规定冷鲜、冻鲜活农产品的运输车辆,免征通行费。对国际标准冷藏集装箱车辆,按《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减征暂行办法》执行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计费。冷链物流企业装备和技术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冷链物流企业购入固定资产折旧、支付过路过桥费、财产保险费时取得合法有效抵扣凭证的,允许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对符合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困难减免有关规定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税申请,经核准,可给予减免税优惠。
第五节 拓宽融资渠道
引导鼓励企业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公益性大型项目可探索采用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建立合作关系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等公私合作模式建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尤其是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与冷链物流企业开展合作,创新金融产品,适当延长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固定资产贷款期限,开发、推广冷藏运输车辆、冷藏集装箱等固定资产抵押贷款业务,并给予利率优惠;探索农产品冷链物流金融支持模式,开展仓单质押、存货质押、融资租赁、集中授信等供应链金融业务。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和发债融资,鼓励产业发展基金以及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信用担保等机构面向冷链物流企业开展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冷链物流企业申请专项建设基金,补充抵押贷款等政策性信贷资金。
第六节 改善公共服务
本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物流协会、制冷学会等以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网上互动、上门指导等方式,积极为本省企业开展政策问答、技术咨询、技能培训、难题诊断、项目设计等活动。鼓励本省专家参与国际交流,及时分享最新技术信息。鼓励冷链物流的产、学、研合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逐步放宽对冷藏运输车辆的城市交通管制,对冷链物流快递企业、大型连锁经营零售企业和配送企业,其城区内配送车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行驶路线及时段、停靠地点及时段后,给予城区通行权和停靠权。进一步落实鲜活农产品配送车辆24小时进城通行和便利停靠政策。
第七节 加快人才培育
鼓励有资源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技工)学校根据市场需求,增设冷链物流相关专业,加强人才培养。鼓励校企合作,设立实训基地,共同培养冷链物流人才。委托相关机构,对冷藏加工企业的机房和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在职培训,不断提升其技能水平。确保低温仓储和运输安全运行。建立完善人才引进和激励机制,加大冷链物流业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力度,引进符合条件的冷链物流人才享受本省引进人才和总部经济技术人员的优惠政策。
第八节 加大科普力度
在报刊、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和移动互联网等新媒体设立专栏发表科普文章、举办讲座、投放公益广告,免费发放食品科普小册子,持续加强对食品冷链物流重要性的宣传。组织冷链物流专家宣讲团进行科普宣传。在中、小学有关学科渗透“食育”内容,举办相关冷链知识讲座,从小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与冷链关联的认知度。以消费者的理念和消费习惯转变,从需求端倒逼冷链物流发展。
第九节 完善监管机制
建立食品质量全程监控平台。在零售终端、餐馆酒店等关键环节把好准入关,全面实施索证、索票,逐步推行温湿度全程可监控、可追溯。对相关供应、批发、零售、仓储、运输、市场等责任主体的依法依规经营情况进行定期抽查,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力求信息透明,形成部门监督、公众监督、舆论监督齐抓共促的管控态势。
第十节 强化统计分析
依法建立冷链物流行业统计制度,加强行业数据收集、分析、发布等基础工作。发挥行业协会、第三方冷链物流信息营运平台作用,开展行业统计分析,为科学判断行业状况、预测发展态势,指导企业经营决策和政府部门制定行业发展政策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