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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江西省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版)的公告(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17年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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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7-05-25 14:08:42  来源: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5985
核心提示:为做好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规范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生产加工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等有关规定,满足我省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的需要,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江西省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版),仅在江西省内适用,现予发布。
发布单位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17年8号
发布日期 2017-02-22 生效日期 2017-02-2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通用基础
备注 暂无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GB31601-2015)已发布实施。为做好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规范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生产加工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等有关规定,满足我省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的需要,我局组织制定了《江西省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版),仅在江西省内适用,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2月22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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