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口市市级储备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海府办〔2017〕99号)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口市市级储备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海府办〔2017〕99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7-07-18 11:26:52  来源:海口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785
核心提示: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口市市级储备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海府办〔2017〕99号)
发布单位
海口市人民政府
海口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海府办〔2017〕99号
发布日期 2017-04-27 生效日期 2017-06-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2019-05-31
属性 规范性文件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haikou.gov.cn/xxgk/szfbjxxgk/zcfg/bmgfxwj/201706/t20170627_1086662.html
 地区: 海口市 
 标签: 储备粮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44)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28)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90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59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