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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呼政办发[2017]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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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7-11-02 09:20:13  来源: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浏览次数:1774
核心提示: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单位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呼政办发[2017]49号
发布日期 2017-07-27 生效日期 2017-08-2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2019-08-27
属性 规范性文件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law.hhhtfzb.gov.cn/index.php/fg/view/id/555.html
 地区: 呼和浩特市 
 标签: 集体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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