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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皖食药监食流秘〔2018〕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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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8-02-28 14:21:56  来源: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708
核心提示: 现将《2018年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发布单位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皖食药监食流秘〔2018〕72号
发布日期 2018-02-09 生效日期 2018-02-0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ada.gov.cn/4117518/10731370.html
附件:1. 2018年省级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计划
    2. 2018年省级食品生产经营专项整治计划
    3. 2018年省级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制度制定计划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直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2018年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9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2018年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工作计划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省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工作总的思路和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的重大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监管理念,严格落实“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要求,完善监管体系,加大监管力度,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切实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一、突出监管重点,强化日常监管
 
    (一)严格市场准入。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修订《安徽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实施细则》;认真贯彻新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加强对地方食品生产许可工作的督促指导。全力推进食品小作坊登记工作,2018年现有食品小作坊登记率达到50%。
 
    (二)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全面推进食品生产企业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实现大型食品生产企业100%提交年度自查报告。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选择专业机构开展食品安全检查、作出诊断,督促企业整改到位。采取有效措施,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落实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原料控制、成品检验、销售记录等各项制度,执行添加剂使用管理、食品贮存、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包装、餐饮具消毒等各类规定,努力实现源头可追溯、经营有记录、过程能严管、风险必严控,自觉规范经营行为。
 
    (三)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深化风险分级监管,按照风险分级确定的频次和日常监督检查规定的内容,制定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明确检查目标、检查内容、时间安排等要求,并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按照省政府对我局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的要求,狠抓任务落实。建立风险隐患台账,加大对风险等级评定为高风险食品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继续探索体系检查,指导市局对规模以上乳制品和肉制品生产企业开展体系检查。(附件1)
 
    (四)深入开展飞行检查。继续推广“现场检查+培训”模式,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飞行检查,对查出问题较多的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发“三查三单”。对食品生产企业,省局年度检查数不低于企业总数的1%,市局不低于10%;对食品销售企业,省局按批发市场数的10%、高风险企业数的3%开展飞行检查,市局对批发市场和高风险企业检查全覆盖;对于食品消费环节,重点加强学校、幼儿园食堂飞行检查。继续开展交叉互查,省局组织市局,市局组织县区局,通过交叉检查促进发现问题和相互学习交流。(附件1)
 
    (五)加强监督抽检。结合本地实际,以食品安全舆情为导向,以发现问题为目标,有针对性地安排年度专项抽检计划,积极主动发现食品安全隐患。
 
    二、坚持问题导向,深化专项整治
 
    (六)开展重点问题整治。联合教育等部门持续开展春秋季开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督促学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继续开展养老服务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持续开展“一非两超”问题的专项治理。深入开展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添加罂粟壳等非食用物质专项整治。实施网络食品安全“净网”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网络订餐监管。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附件2)
 
    (七)强化重点品种整治。结合我省食品生产行业实际和食品安全状况,以婴配食品、乳制品、植物油、调味面制品、茶叶、代用茶、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等为重点,按月开展重点品种整治。在各地摸排报送的基础上,研究确定全省食品生产重点隐患区域,组织各地开展重点区域整治工作。以酒类产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销售者及餐饮服务提供者,制假售假黑窝点为重点整治对象,开展全省酒类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附件2)
 
    (八)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冷链排查。加强重点品种和薄弱环节强化监督检查,促进食品企业冷链设施设备有效运行。主要对乳制品、肉制品等重点产品生产企业,第三方冷库检查、食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等食品销售单位冷藏设施,餐饮企业内部冷链车辆的检查。(附件2)
 
    三、发挥示范引领,创新监管方式
 
    (九)深入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督促超市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把源头采购关,推进订单农业、农超对接等采购模式,强化肉菜销售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大力推进“净菜上市”。
 
    (十)深入开展全省食品安全规范化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创建活动。以批发市场为重点,推行食用农产品入场查验登记制度,强化市场准入制度落实。争取政府支持,引导有条件的市场进行优化升级改造。鼓励批发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加强供货商质量审核和生产基地考察,通过优化、固化进货渠道,强化源头采购管控,实施食用农产品可追溯管理。
 
    (十一)继续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引导农村食品销售经营者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争创以“环境卫生好、证照公示好、索证索票好、食品质量好、接受监督好”为标准的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
 
    (十二)开展餐饮质量安全示范街(区)、示范店创建活动。出台相关文件,制定食品安全示范街(区)和示范店创建要求,以点带面推动我省餐饮业质量安全高标准发展。探索民宿食品安全监管。
 
    四、夯实监管基础,推进社会共治
 
    (十三)加强制度建设。制定《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安徽省商场超市现制现售检查规范》《安徽省养老服务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和《安徽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小餐饮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宣贯工作。(附件3)
 
    (十四)加强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全系统食品监管人员业务水平。举办全省食品生产、经营检查员培训班,遴选一批业务骨干经培训考核合格聘任为食品生产、经营检查员,解决基层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人手不足的问题。
 
    (十五)推进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追溯体系建设。出台食品追溯指导意见。以婴幼儿配方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等产品规模以上生产企业为重点,以食品安全全过程记录为抓手,监督和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调查摸底全省食品批发企业追溯体系现状,指导并督促食品批发企业逐步建立食品质量追溯体系,覆盖率达100%。
 
    (十六)推进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认真贯彻《安徽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的实施意见》。
 
    (十七)深入推进食品安全民生工程。指导各市按要求推进2018年民生工程建设项目,做好已建成的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快检室的后期管养工作,进一步规范市场快检工作。
 
   附件:
1. 2018年省级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计划.doc
 
    2. 2018年省级食品生产经营专项整治计划.doc
 
    3. 2018年省级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制度制定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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