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印发<2018年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通知》(农医发〔2018〕2号)和《农业部关于印发<2018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的通知》(农医发〔2018〕3号)要求,切实加强兽药残留监控及兽药质量安全监管和风险监测工作,现将《江西省2018年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和《江西省2018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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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赣农办牧〔2018〕11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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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8-03-22 | 生效日期 | 2018-03-22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限量相关,其他 | |
备注 | http://www.aqsc.agri.cn/gzjl/xtdt/201804/t20180403_323921.htm 附件: 《江西省2018年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和《江西省2018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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