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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的令(海关总署第238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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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8-05-02 11:18:51  来源:海关总署  浏览次数:7609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对因改革影响机构合法性和执法合法性的规章尽快予以修订,海关总署决定对《供港澳活羊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出口蜂蜜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等71部规章进行修改,自2018年5月1日起实施。
发布单位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海关总署第238号令
发布日期 2018-04-28 生效日期 2018-05-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规章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超期未报关进口货物、误卸或者溢卸的进境货物和放弃进口货物的处理办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暂行办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管理办法
    5.关于非优惠原产地规则中实质性改变标准的规定
    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直接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