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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陕西省种畜禽场和乳用动物饲养场动物防疫风险评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陕动监发〔2017〕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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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02-28 09:11:37  来源:陕西农业农村厅  浏览次数:1738
核心提示:根据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跨省调运种用动物、乳用动物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陕牧发〔2016〕51号)文件要求,陕西动物卫生监督所组织制定了《陕西省种畜禽场和乳用动物饲养场动物防疫风险评估管理暂行规定》。
发布单位
陕西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陕西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发布文号 陕动监发〔2017〕11号
发布日期 2017-03-22 生效日期 2017-03-2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附件:
    1.陕西省种畜禽场和乳用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防疫风险评估静态因素评分表
  2.陕西省种畜禽场和乳用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防疫风险评估动态因素评分表
       3.陕西省种畜禽场、乳用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防疫风险评估告知书
       4.陕西省种畜禽场和乳用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防疫风险评估统计表
各设区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杨陵区及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为规范我省种畜禽场和乳用动物饲养场防疫风险评估与管理,加强动物、动物产品调运的防疫监督,预防与控制动物疫病,根据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跨省调运种用动物、乳用动物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陕牧发〔2016〕51号)文件要求,我所组织制定了《陕西省种畜禽场和乳用动物饲养场动物防疫风险评估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工作,组织实施。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请及时反馈。
 
  联系人:冯涛
 
  联系电话:029-86254062
 
     附件:
 
  1.陕西省种畜禽场和乳用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防疫风险评估静态因素评分表
 
  2.陕西省种畜禽场和乳用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防疫风险评估动态因素评分表
 
  3.陕西省种畜禽场、乳用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防疫风险评估告知书
 
  4.陕西省种畜禽场和乳用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防疫风险评估统计表
 
  陕西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2017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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