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家法规 »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2019年第2号)

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2019年第2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05-15 15:55:01  来源:农业农村部  浏览次数:3716
核心提示: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机构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减证便民、产权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等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农业农村部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发布单位
农业农村部
农业农村部
发布文号 2019年第2号
发布日期 2019-04-25 生效日期 2019-04-2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规章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附件:
1.农业农村部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农业农村部决定废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修订的相关法规为:
兽药进口管理办法
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
废止的相关法规为:
    现公布《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  长    韩长赋
 
    2019年4月25日
 
    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机构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减证便民、产权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等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农业农村部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农业农村部决定:
 
    一、对17部规章和3部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附件1)
 
    二、对5部规章和3部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附件2)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农业农村部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农业农村部决定废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44)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28)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90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国家法规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38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1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