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桂安委办〔2016〕110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桂安委办〔2016〕110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06-12 11:38:24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浏览次数:734
核心提示:为了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全面加强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企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自治区相关规定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就进一步加强和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发布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布文号 桂安委办〔2016〕110号
发布日期 2016-12-06 生效日期 2016-12-0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附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指导意见
各市、县安委办,自治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央在桂企业,各自治区直属重点监管企业: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5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44)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28) 法规动态 (211)
法规解读 (290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36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2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