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安委办函﹝2018﹞16号)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云南省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云发改办规划﹝2018﹞144号),省安委办组织开展了《云南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并提出了调整意见。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划》指标调整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发展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发〔2017〕22号),将《规划》第8页“二、总体思路—(二)规划目标—专栏2”中,“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0.8以内”调整为“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力争控制在0.138以内”。
二、《规划》主要任务调整
(一)职业卫生监管方面的调整。将《规划》第9页“三、主要任务—(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障安全发展—1.构建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完善监督管理体制”中,“坚持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删除;第11页“三、主要任务—(二)全面推进依法治理,提升监管效能—2.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综合监管执法”删除;第28页“三、主要任务—(四)全面夯实基层基础,增强保障能力—6.提升职业病防治能力”中,“实施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删除。
(二)保障措施的调整。在《规划》第39页“五、保障措施—(二)明确实施责任—坚持将解决全局性、普遍性问题与集中力量率先突破相结合,确保完成规划任务”后,增加“涉及职责调整的部门,按照调整后职责负责相应行业的规划实施工作”。
(三)增加“数字应急”内容。在《规划》第24页“三、主要任务—(四)全面夯实基层基础,增强保障能力—3.提升安全生产科技支撑能力—建立企业为主题、产学研结合的安全生产技术创新体系”后,增加“按照省委、省政府建设‘数字云南’的战略部署,推进云南省‘数字应急’建设。以感知网络建设、应急通信网络基础建设、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建设、政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数字应急移动端建设、信息化安全保障建设、智能运维建设‘七项建设’为重点,打造全域覆盖的感知网络、天地一体的应急通信网络,构建大数据支撑体系、业务应用体系、运行保障体系、标准规范体系,提高风险监测预警、应急指挥保障、智能决策支持、政务服务和舆情引导应对等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具有系统化、扁平化、立体化、智能化特征的现代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在《规划》第26页“专栏8—高危行业安全技术改造示范”后,增加“‘数字应急’建设”。
(四)增加“实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相关内容。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意见》(云政发〔2018〕50号),对《规划》相关内容作如下调整。
1.关于煤炭产业转型升级及改造提升工程。在《规划》第30页“四、实施五项重点工程—(一)矿山提升改造和转型升级工程—1.煤炭产业转型升级改造提升工程—对达不到安全、环保、质量、技术等要求的煤矿,实施有序退出”后,增加“2020年底前,以县级为单位,完成煤矿集中地区的以水害为主的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落实和完善预防性保障措施,建立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长效机制。建成覆盖省、州市、县和煤矿企业的四级煤矿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全面推进煤矿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质量达标‘三位一体’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
2.关于非煤矿山提升改造和转型升级工程。将《规划》第19页“三、主要任务—(四)全面夯实基层基础,增强保障能力—2.标本兼治遏制重点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非煤矿山—力争到‘十三五’末,全省非煤矿山总数控制在4000座以内”,调整为“到2020年底,全省非煤矿山总数(持安全生产许可证矿山和基建矿山)减少到3900座以内”。
3.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整治搬迁工程。将《规划》第33页“四、实施五项重点工程—(二)危险化学品企业整治搬迁和涉氨制冷企业隐患治理工程—1.危险化学品企业整治搬迁工程—到2020年前需要搬迁的企业基本完成重建”,调整为“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132号)要求,对处于城镇人口密集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采取关闭退出(16户)、搬迁入园(20户)、就地改造(6户)等方式完成42户企业的搬迁改造。其中,2019年完成11户,2020年完成17户。到2020年底,332户危险化学品企业完成设施、设备改造升级和自动化控制、安全仪表系统改造升级,推广实施智能二道门管理系统,强化落实危险区域减人措施,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37户经工艺技术改造后能够满足安全条件的企业完成就地改造升级;90户(套)(‘僵尸企业’36户、长期停产38户、在产16户)不符合现行产业政策、安全生产条件差且无法改造升级的企业(装置)依法依规完成关闭退出。对8户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实施机械化、自动化改造,到2020年底,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减少30%以上,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对不符合发展规划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实施关闭退出。采取严格规划和许可等措施,保持每个县、市、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不超过2户。严格落实‘两关闭三严禁’,2020年底前,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从目前的9096个减少到8000个以内”。
4.关于县乡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将《规划》第34页“四、实施五项重点工程—(三)以县乡公路隐患整治为重点的生命安全防护工程—1.县乡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2020年底,基本完成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约23500公里的安全隐患治理”,调整为“到2020年底,力争完成约66000公里的乡道及以上等级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实施公路危桥危隧改造治理,到2020年底,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现有四类桥梁、四类隧道完成改造加固,确保一、二类桥梁比例达90%以上,农村公路现有危桥100%完成治理,农村公路危桥率降至10%以内”。
5.关于建筑施工相关内容。在《规划》第23页“三、主要任务—(四)全面夯实基层基础,增强保障能力—2.标本兼治遏制重点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建筑施工”中,删除“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建设;推广使用先进的隧道(洞)施工逃生管技术”;在“强化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地区的居民住宅、学校建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后,增加“以‘五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基坑支护、土方(隧道)开挖、脚手架、施工电梯、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等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开展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推行隧道(桥梁)施工等重点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推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实现3个100%,即施工作业前100%编制施工方案并按照规定进行审批(论证)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100%按照施工方案施工,施工方案完成后100%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严格执行《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严格开挖安全步距管控,强化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施工安全风险识别和管控,按照有关技术规范或标准设置隧道(洞)安全门禁管理、应急逃生、人员识别、视频监控、洞内外通信联络等系统”。
6.关于旅游相关内容。在《规划》第24页“三、主要任务—(四)全面夯实基层基础,增强保障能力—2.标本兼治遏制重点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特种设备”章节后,增加“旅游:全面增强旅游业应急保障能力,提升旅行社企业和景区景点安全保障水平。健全旅游预警信息发布机制,依托‘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发布第一手旅游预警信息,完善云南旅游组合保险统保统筹体系,健全涉旅救援保障体系和多部门信息共享、协同救援机制。突出落实旅行社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出境游线路、产品和服务安全评估,实施旅行社企业及旅行社租用旅游客运车(船)安全专项整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开展景区安全专项整治,推行A级旅游景区最大承载量管理,推动实现景区内运营的客运索道、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玻璃栈道、滑道、滑索、漂流、登山、滑雪、攀岩、潜水、游船、骑马、热气球等涉旅特种设备和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监管全覆盖;落实景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健全景区山洪、地质灾害的预报预警和监测机制”。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