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是规范动物检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手段。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动物检疫验讫证章和相关标志样式等有关要求的通知》(农办牧〔2019〕28号),为进一步规范动物检疫证章标志使用和管理,强化检疫监管行为,现就规范动物检疫验讫证章和相关标志样式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用生猪屠宰检疫验讫印章
为解决生猪胴体上检疫验讫印章规格大小、印油颜色不一致等问题,农业农村部对生猪屠宰检疫验讫印章尺寸等进行了统一规范(样式见附件)。同时规定,对检疫合格肉品加盖的验讫印章印油,颜色统一使用蓝色;对检疫不合格的肉品加盖的“高温”或“销毁”章印油,颜色统一使用红色。印油必须使用符合食品级标准的原料。已经得到批准使用针刺检疫验讫印章、激光灼刻检疫验讫印章的,其印章印迹应与农业农村部规定的检疫验讫印章的尺寸、规格、内容一致,所用原材料材质必须符合国家规定,不能对生猪产品产生污染。 请各市根据农业农村部要求,及时统一更换辖区内生猪定点屠宰厂所使用的生猪屠宰检疫验讫印章。
二、启用牛羊肉塑料卡环式检疫验讫标志
为解决牛羊肉检疫后不易加盖检疫验讫印章问题,农业农村部在牛羊肉塑料卡环式检疫验讫标志使用试点工作基础上,设计了牛羊肉塑料卡环式检疫验讫标志,该验讫标志参照了国际标准,并设计了防伪识别码,能有效防止伪造变造。目前该检疫验讫标志已通过鉴定,各市可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启用牛羊肉塑料卡环式检疫验讫标志(样式见附件)。
三、启用新型动物产品检疫粘贴标志
为解决动物产品检疫粘贴标志遇水脱落等问题,农业农村部设计了新型标志(样式见附件)。新型标志增加了防水珠光膜,具有经冷冻不易脱落、不褪色等优点。该新型动物产品检疫粘贴标志正面与原标志相同,背面增加了图案设计,提高了防伪水平。各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定购的原标志使用完毕后选择加施新型标志。
四、变更动物检疫证明及标识监制章
由于农业农村部组建后不再保留农业部,动物检疫证明及相关标识监制章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监制章”变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监制章”。
五、工作要求
请各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认真做好动物检疫证章标志规范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样式定购和使用新的动物检疫验讫证章和相关标志,原有的生猪检疫验讫印章、牛羊检疫验讫印章和加盖原监制章的动物检疫证明及相关标识可以使用至2019年12月31日。
附件: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动物检疫验讫证章和相关标志样式等有关要求的通知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