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考核要点 |
评分细则 |
评分标准 |
考核方式 |
得分 |
一、组织领导(10分) |
贯彻落实及部署情况。(10分) |
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各项决策部署。 |
1.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组织领导机构。5分 |
未成立领导机构扣5分。 |
现场查阅文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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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召开动员部署会议。5分 |
未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扣5分。 |
现场查阅文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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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宣传发动(5分) |
加强宣传教育。(5分) |
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
1.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在广播、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充分利用政务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和手机报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宣传。3分 |
未在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扣2分。未采取多种形式报道的扣1分。 |
现场查看宣传报道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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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动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2分 |
未建立举报奖励制度扣1分。未及时处理举报投诉扣1分。 |
现场查阅文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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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检查整改(50分) |
自查自改(20分) |
全面部署,落实责任,组织开展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对照要求,认真开展政府层面和企业层面自查自改工作。 |
1.制定印发具体实施方案,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5分 |
无实施方案扣3分,实施方案不具体,未列明检查事项、内容扣1分,无检查标准扣1分。 |
现场查阅文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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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织力量对照政府层面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5分 |
无政府层面自查自改报告扣3 分,针对自查自改发现问题无整改措施扣2分。 |
现场查阅文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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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督促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对照企业层面自查自改要求,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并公示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7分 |
企业无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机构扣1分,无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扣1分,无企业自查自改报告扣1分,无风险防控措施清单扣1分,无安全隐患清单扣1分,无整改措施扣1分。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未在企业内部公示扣1分。 |
每市抽查2家企业,现场查阅文件资料,实地查看公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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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督促企业报送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3分 |
安监部门和行业部门无企业报备的隐患清单扣1分,无整改落实情况扣2分。 |
现场查阅文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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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整治(20分) |
集中力量,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对标检查,紧盯隐患整改治理。严格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关闭取缔违法企业,并予以集中曝光。 |
1.各有关部门制定检查表,列明检查事项、具体标准和检查内容,深入企业对标检查。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5分 |
无检查表扣2分,检查表无具体检查事项、标准扣1分,无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扣2分。 |
现场查阅文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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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五个一批”工作台账(即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台账(含典型案例)、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关闭取缔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台账、联合惩戒安全生产失信“黑名单”企业台账、问责曝光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台账),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依法严惩,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严格落实整改责任。5分 |
“五个一批”工作台账每缺1项台账扣1分。如台账中未反映,被自治区督查检查组发现问题,每项扣2分,被国务院督查组发现问题每项扣4分,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
现场查阅文件资料及随机抽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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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认真完成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第八巡查组、安全生产大检查第十五督导组和第二十综合督查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5分 |
对巡查组、督导组、督查组反馈问题无整改落实方案的扣2分,对反馈问题未按期完成整改的扣3分。 |
每市抽查2家问题企业现场查看整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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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至少集中曝光公告两批次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5分 |
无曝光公告扣5分,每少一个批次扣2.5分。 |
现场查阅文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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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提高(10分) |
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形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分析整改。 |
1.制定明察暗访方案,积极开展随机抽查企业工作。5分 |
无明察暗访工作方案扣3分,无被查访企业台账扣2分。 |
现场查阅文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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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针对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积极落实整改。5分 |
无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发现问题台账扣2分,无整改措施扣3分。 |
现场查阅文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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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事故防范(20分) |
加强源头风险管控。(20分) |
针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点行业领域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情况;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
1.根据发生事故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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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每发生一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扣10分,每发生一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扣20分,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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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自治区安委办根据事故情况考核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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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信息报送(15分) |
落实信息报送制度。(15分) |
各地、各有关部门按时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信息和典型案例。各信息报送单位落实专人负责,确保相关信息报送及时、有效。 |
1.及时向自治区安委办报送大检查各项情况。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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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月15日前未报送检查实施方案扣1分。 2.7月20日前未报送动员部署情况扣1分。 3.8月31日前未报送大检查执法检查、集中整治等阶段性情况报告扣1分。 4.9月22日前未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生产大检查第十五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扣1分。 5.10月1日前未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二十综合督查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扣1分。 6.10月5日前未报送本地区本部门大检查突出问题整改措施扣1分。 7.10月31日前未报送大检查总结报告扣1分。 |
由自治区安委办根据报送情况考核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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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及时向自治区安委办报送检查统计信息。5分 |
依据宁安办〔2017〕93号和108号文件要求,“五个一批”工作台账、典型案例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统计表、市级挂牌督办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统计表一项未报送扣 0.5分,每超期报送一次扣0.1分,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
由自治区安委办根据报送情况考核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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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及时向自治区安委办报送大检查动态信息。3分 |
未向自治区安委办报送大检查动态信息扣2分,累计报送信息数量排名末位扣1分。 |
由自治区安委办根据报送情况考核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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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否决项 |
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100分全部扣除。 |
由自治区安委办根据情况考核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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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实行百分制考核,折合10分计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总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