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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 (长卫函〔2019〕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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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09-11 09:16:48  来源: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2073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措施,提升系统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水平,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将有关事项进行通知。
发布单位
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文号 长卫函〔2019〕114号
发布日期 2019-09-10 生效日期 2019-09-1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委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措施,提升系统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意义
 
    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关键小事”。抓好垃圾分类工作,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要把生活垃圾分类列入年度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建立相应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构,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具体措施,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要加强宣传培训,加大设备设施投放,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处理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全员参与、符合卫生健康系统行业特色的垃圾分类制度,让“麻烦事”变“分内事”,让垃圾分类成为新习惯、新风俗、新规矩,切实改善群众看病就医的环境。
 
    二、持续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措施
 
    1、健全工作机制。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落实专项工作经费;认真总结前段垃圾分类工作运行情况,对行之有效的工作举措继续坚持实施;对工作实践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要学习借鉴其它单位好的经验做法,加以改进完善;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垃圾分类工作各项新任务、新要求,持续推进本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
 
    2、加强宣传培训。各单位要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列入单位学习培训计划,作为本单位干部职工学习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要针对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规范管理、合理处置等进行全面广泛宣传;要设置固定宣传栏或文化墙,制作生活垃圾管理宣传手册,并在单位电子显示屏、网站、微信公众号、报刊等开辟专栏进行动态宣传报道;要利用各类会议、活动、学习、培训等多种途径,并举办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宣传垃圾分类的意义和基本常识,进一步普及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知识,营造全民动员、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各医疗卫生单位还要结合医疗废物处置和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要求,进一步扩大学习培训内容和参训人员范围。
 
    3、配齐设施设备。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长沙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设置规范(试行)》增加相关设施设备;在现有生活垃圾暂存点处,增设有害垃圾及可回收垃圾暂存点,分类收集处置各类垃圾;在办公室按照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配置符合二分法的垃圾桶;在公共区域按照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配置符合四分法的垃圾桶;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应设置在有人监管的区域;有食堂、超市的单位还应设置易腐垃圾收集容器,易腐垃圾的收运标准依照《长沙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执行。各医院候诊区、诊疗室、病房应配置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每层办公楼、门诊楼、住院楼应配置 1 个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办公楼大堂或主要出入口应配置 1 个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4、开展示范创建。在全系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选定长沙市第四医院等单位作为示范点,深入推进全系统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工作。各单位要按照《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17〕180号)、《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30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17〕66号)等文件要求,对照《长沙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创建标准(试行)》(附件),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5、抓实日常管理。各单位要建立生活垃圾“日巡查、日反馈、周通报、月点评、季总结”制度。各医院要强化生活垃圾日常管理,其中:生活垃圾的收集,按照已分类处置的垃圾,分类转运,分类收集;有害生活垃圾,每周固定1-2个工作日集中打包,交危险废物处置资质机构统一处置;餐厨垃圾,每日一次由有餐厨垃圾处理资质的公司统一收集;可回收垃圾,由医院保洁员负责统一收集,放置可回收垃圾暂存点,统一处置;不可回收垃圾,每日清理两次,由医院物业人员负责转运至生活垃圾暂存点,交所辖区县级环卫部门集中转运;每日对医院各区域垃圾分类情况进行巡查,并将巡查情况、回收处理情况建立台账,每日登记,每月反馈,督促及时整改;医院每年评选一批优秀科室部门,使医院广大干部职工逐步养成分类习惯,确保分类效果。其他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参照医院的标准执行。
 
    6、建立回收机制。各单位应集中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存放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并与处置单位预约回收;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合理布局布点;鼓励有资质的专业公司进驻各单位设置专门的分类回收设施,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共同推进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的衔接。同时,各单位要加强与街道、社区衔接,建立联动联管机制,提升单位垃圾分类回收和处置实效。各单位要按照分类、分投、分收、分运、分处的流程操作,协同处理,提高分类处理的精准度,确保2019年、2020年全系统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分别达25%、40%以上。
 
    三、严格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责任
 
    1、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坚持党建引领、行政推动,将责任层层传导到单位各科室部门。各单位要发动党组织及党员干部在生活垃圾分类行动中做示范作表率,让每一名党员成为垃圾分类实施的主体。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发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真正实现干部职工“3个100%”目标任务,即: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100%,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100%,生活垃圾分类参与率100%。各单位要进一步发挥志愿服务力量,引导干部群众树立先进的生活垃圾分类环保理念。
 
    2、强化督查考核。各医院要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推进医院建设和单位发展的重要举措,在严格落实医疗废物管理要求的基础上,严格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分类投放、分类处置等要求,加强日常督查考核。要结合医院安全生产检查、6S管理等工作,每月一次例行检查,发现问题督办落实。组织人员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检查记录存档备查。其他各单位也要建立常规督查和专项督查机制,实施精细化管理。市卫生健康委将采取专项督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督查力度,并下发督查通报。
 
    3、强化信息报送。各单位每月月底前将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月报表、基础台账、日常督查、可回收物、餐厨垃圾处置、宣传工作、组织动员、工作照片等相关报表及佐证材料按要求向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上报。各单位每年1月、4月、7月、10月1日前向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上报本单位季度自评报告(联系人:吴又美,电话:88666181,邮箱:332792296@qq.com)。
 
    附件:《长沙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创建标准(试行)》
 
    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4月9日
 
    
 地区: 长沙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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