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3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粤府函〔2019〕235号)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粤市监信监〔2019〕20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市场监管工作实际,现就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监管方式的要求,加快在市场监管领域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切实做到监管到位、执法必严,使守法守信者畅行天下、违法失信者寸步难行,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二、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的决策部署,按照规范透明、全面覆盖、问题导向、协同推进的原则,全面梳理整合日常监管事项,规范抽查检查工作流程,有效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提高监管效能。通过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增强市场主体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切实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实现由政府监管向社会共治的转变,以监管方式创新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
到2019年底,市场监管部门完成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同时,发挥市场监管部门的牵头作用,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有效推动形成各部门平等参与、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务实高效的“双随机、一公开”常态化监管模式。
三、主要任务
(一)构建“一单两库一细则”。
1.编制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参照《市场监管总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结合市局实际,全面梳理本部门适用于随机抽查的检查事项,制定《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并向社会公示。
随机抽查事项分为重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针对涉及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领域,抽查比例不设上限;抽查比例高的,可以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检查批次顺序。一般检查事项针对一般监管领域,抽查比例应根据监管实际情况设置上限。
2.建设各领域统一的检查对象名录库。
市局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各业务科室结合监管特点和需要,统筹建立其他主体、产品、项目、行为等各领域统一的检查对象名录库,所有抽查对象名录库实现动态更新。
3.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统筹建立本级市场监管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市局所有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要应入尽入,按照执法资质、业务专长对执法检查人员进行分类标注。对特定领域的抽查,可建立相应的“专家库”,吸收检测机构、科研院所、行业专家等参与,通过提供专家咨询意见等方式辅助工作,满足专业性抽查的需要。
4.制定随机抽查工作规范。
市局将适时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包含的各类抽查事项明确检查内容、抽取方法、检查流程、审批权限、公示程序、归档方式等,确保抽查工作标准统一、规范公正。
(二)规范使用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
市局将依托省局统一建设的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提升双随机抽查的规范化、专业化,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全流程整合。
(三)科学制定年度抽查计划
年度抽查计划以自然年为单位,市局各业务科室需按照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工作要求、抽查事项清单和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涵盖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并于每年3月底前报由市局信用监管科统一汇总后报省局备案。
抽查工作计划应明确各批次抽查的范围、数量和时间安排,对检查对象和检查方式相近的,应当合并安排。随机抽查的发起必须根据年度计划,如有变化应及时调整上报并对外公示。
(四)强化抽查结果公示和后续处置
要在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积极向其他政府部门推送行政处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相关信息,实施信用监管、联合惩戒,提升双随机抽查的震慑力。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做好后续监管衔接,应予当场纠正的要依法纠正;涉嫌违法、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及时将案件线索移交办案部门;属于其他执法部门管辖的要及时移送;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五)做好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牵头工作。
市局充分依靠市委、市政府,做好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牵头工作,建立清远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共同推进跨部门抽查工作有序开展,全面提升市场监管效能,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共同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和营商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协调。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信用监管科负责牵头市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相关工作落实,统筹协调双随机抽查工作的制度机制建设和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的制定,确定每个抽查批次的牵头业务科室;市局机关相关业务科室按照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的安排,负责牵头组织、参与双随机抽查工作,并对本业务领域双随机抽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市局政策法规科和执法监督科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抽查人员名录库的身份审核和执法监督工作;市局科信科负责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的运行、维护,以及网络安全、数据备份等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二)严格依法行政,突出监管实效。
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对涉及重点领域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未列入抽查事项清单的事项,按照现有方式严格监管。对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违法问题要及时处置。
(三)严格责任落实,强化责任担当。
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厘清责任边界,坚持“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凡严格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和相关工作制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对象未被抽到或抽到时未查出问题,只要执法检查人员不存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免予追究相关责任。对于未履行、不当履行、违法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