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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5394号建议的答复|关于香辛料调味品食品安全问题的建议 (农办议〔2019〕5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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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12-10 15:47:18  来源:农业农村部  浏览次数:3372
核心提示: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5394号建议的答复|关于香辛料调味品食品安全问题的建议
发布单位
农业农村部
农业农村部
发布文号 农办议〔2019〕539号
发布日期 2019-12-10 生效日期 2019-12-1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王银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香辛料调味品食品安全问题的建议收悉。经商市场监管总局和卫生健康委,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消费者对香辛料调味品的需求也愈加旺盛,已成为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辅助性食品。同时,香辛料是我国重要的特产资源,主要集中在长江以南地区,总种植面积110余万公顷,年产量50余万吨,产值120亿元以上。香辛料作物的推广种植,有力带动了我国特色农业发展和山区农村繁荣,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和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包括香辛料在内的食品安全,采取了一系列保障措施。
 
    一、关于香辛料产品的标准和标准化生产
 
    香辛料调味品虽然是传统食品,但生产加工起步较晚。同时,香辛料品种繁多、产地广泛,加上主要产区的种植、加工规模小而散,链条长、监管难,导致香辛料原料品质参差不齐,存在重金属、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及非法添加物、微生物等质量安全隐患。因此,以标准为抓手推进香辛料标准化生产很有必要。
 
    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和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香辛料产品标准体系的建设。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方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包括了芫荽、薄荷、罗勒、艾蒿、紫苏、干辣椒、花椒、胡椒、豆蔻、芥末、八角茴香、桂皮、山葵等10余种香辛料产品的限量,并制定了配套的检测方法标准。此外,还发布了《天然香辛料 分类》《农产品分类与代码》等产品分类标准,《桂皮》《香辛料和调味品挥发油含量的测定》《香辛料辐照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绿色食品 香辛料及其制品》等近40项香辛料产品、理化检测、生产技术规程等标准,以及超过400项肥料和农药相关的投入品标准。上述标准的实施对于指导和规范香辛料标准化生产、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实施农产品标准化提升工程,构建形成覆盖香辛料生产经营各环节的标准体系,全面推进标准化生产。同时,鼓励并支持香辛料企业积极参与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对于细分产品的质量分级、技术规范、理化检测等标准,鼓励企业通过行业协会或团体组织制定团体标准或企业标准。
 
    二、关于香辛料企业主体责任制
 
    目前,我国香辛料调味品生产企业总计1885家。由于香辛料产品的加工属性,香辛料调味品的生产链条长、环节多,而重金属、农药残留污染等问题多发生在前端的产地环境和种植环节,仅靠加工收购前的验收难以有效控制香辛料产品的质量安全。因此,分段落实香辛料生产、加工各环节的主体责任十分必要。
 
    我部和市场监管总局依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持续加强对包括香辛料在内农产品的种植、加工、经营的日常监管和专项评估。近几年,我部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国家蔬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项中,对大葱、姜、蒜、辣椒、芫荽、小茴香、细香葱等香辛料初级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进行了连续跟踪,严把香辛料种植环节的质量安全关。在生产经营主体监管方面,我部配合市场监管总局督促相关生产组织和加工企业,切实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对香辛料调味品生产全程质量控制和产品检验。严格督促生产者、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认真落实产地源头控制、生产档案记录、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严把进货关和销售关。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市场监管总局持续加强包括香辛料在内农产品的监督抽检,积极开展舆论引导工作。在日常监管和专项评估中,以发现问题为导向,有效防控香辛料调味品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落实生产组织和加工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促进香辛料调味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同时,将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强化社会监督。一方面加强对种植者、生产者、经营者的质量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相关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和知识水平,促使其安全种植、依标生产、诚信经营;另一方面,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消费者举报违法违规的种植、加工、经营行为,营造全民监管、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三、关于香辛料产地环境和农业投入品管理
 
    产地环境和农业投入品是香辛料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所在,特别是重金属、农药残留等污染物所带来的风险。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包括香辛料在内农产品的产地环境和投入品监管。在产地环境方面,2016年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启动了全国范围内的土壤详查工作。我部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开展土壤环境监测和专项治理工作,启动了“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因子风险评估专项”等项目,推动全国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布设国控例行监测点,持续对产地环境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进行监控。在农业投入品方面,2015年和2018年,我部相继印发《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农业绿色发展技术导则(2018—2030年)》,开展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减量行动,力争2020年实现化肥使用量零增长,从而在源头上减少包括香辛料在内的初级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风险隐患。
 
    下一步,我部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根据产品、产区的污染情况和分布特点,适时开展香辛料相关产地环境和投入品专项监测与评估工作,进一步摸清产地环境和投入品质量对食品安全的影响规律,加强土壤环境质量管控、做好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管理,加快香辛料标准制修订,适当建立水、土、气一体化、网络化、智能化的监控体系,推广使用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鼓励群众应用物理防治、生物防控等绿色防控技术,进一步强化投入品管理工作。针对产地环境污染问题,大力推动禁产区划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加快污染治理、过程控制相关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强化产地准出、市场准入管理制度,从源头上有效管控香辛料原料产品的质量安全风险,确保安全优质农产品在加工端和消费端的有效供给。
 
    感谢您对香辛料产品质量安全的关心,希望继续支持我部工作。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
 
    010-59193156
 
    农业农村部
 
    2019年8月30日
 地区: 中国 
 标签: 香辛料 调味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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