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省水产苗种产地检疫试点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扩大水产苗种产地检疫试点的通知》(农渔发〔2019〕14号)的要求,我厅制定了《江西省水产苗种产地检疫试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2019年8月9日
江西省水产苗种产地检疫试点工作方案
江西省水产苗种产地检疫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江西省水产苗种产地检疫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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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暂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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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9-08-09 | 生效日期 | 2019-08-09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检验检疫 | |
备注 | 附件:江西省水产苗种产地检疫试点工作方案 江西省水产苗种产地检疫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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