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小微型食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实施指南》的通知 (沪市监食生〔2020〕11号)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小微型食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实施指南》的通知 (沪市监食生〔2020〕11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1-20 16:42:24  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管管理局  浏览次数:7738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本市小微型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并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上海市市场监管管理局制定了《上海市小微型食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实施指南》。
发布单位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沪市监食生〔2020〕11号
发布日期 2020-01-17 生效日期 2020-01-1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指南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附件:上海市小微型食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实施指南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本市小微型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并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着力推动“上海制造”高质量发展,提升本市食品生产企业整体质量安全控制水平,保障“十三五”期末本市食品生产企业全面实施HACCP体系,上海市市场监管管理局制定了《上海市小微型食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实施指南》(简称《实施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加强宣传,对辖区内未建立和实施HACCP体系的小微型食品生产企业,引导和督促其参照本《实施指南》或GB/T27341《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食品生产企业通用要求》,及时建立并实施HACCP体系。
 
 
    上海市市场监管管理局
 
    2020年1月8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648)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267)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773) 其他法规 (52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271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2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