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环通〔2020〕48号)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环通〔2020〕48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4-15 10:28:39  来源: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浏览次数:844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的指导意见》(环宣教〔2017〕62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的通知》(环办宣教〔2018〕29号)的要求,按照国家今年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和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结合实际,联合制定了《云南省2020年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单位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文号 云环通〔2020〕48号
发布日期 2020-04-13 生效日期 2020-04-1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云南省2020年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实施方案
各州、市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的指导意见》(环宣教〔2017〕62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的通知》(环办宣教〔2018〕29号)的要求,按照国家今年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省生态环境厅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结合实际,联合制定了《云南省2020年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云南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4月13日
 
    (联系人及方式:省生态环境厅  韦昭平  0871-64104962/64110698传真  115831513@qq.com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王强  0871-64336697/64322035传真  1157376052@QQ.com)
 
    (此件公开发布)
 
 地区: 云南 
 标签: 指导意见 设施 环保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44)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28)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90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32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2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