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强外资企业服务和招商引资工作的通知》、《商务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工作的通知》、《商务部关于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前提下推动商务领域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的通知》要求,向我省各州、市商务局及各园区商务主管部门下发《云南省商务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强外资服务和招商引资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指导基层部门有序推动我省外资企业复工复产,努力减轻疫情影响,做好安商、稳商、招商的投资促进和服务工作。
《通知》提出八个方面的工作措施,从健全机制,加强指导,推动外资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强化政策宣传引导,推行线上招商、抓大项目落地服务,筹备开展各项招商活动、做好外商投诉服务工作,提高利用外资质量水平等方面对基层商务部门提出具体工作要求。要求各地商务部门加强与其他部门联动配合,积极应对疫情,加大引进外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