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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中府〔2020〕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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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5-26 10:03:20  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292
核心提示: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落实我市“稳企安商年”工作部署,以更大力度实施好就业优先政策,多措并举促进各类群体就业,确保全市就业大局稳定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0〕1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发布单位
中山市人民政府
中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中府〔2020〕31号
发布日期 2020-05-20 生效日期 2020-05-2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中山市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0日
 
  中山市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