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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发布《健康功能食品的标示标准》部分修改单,新制定其他配料标识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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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6-24 11:12:45  浏览次数:6026
核心提示:6月23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20-54号告示,修改《健康功能食品的标示标准》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新设定在主要展示版面上标示营养、功能成分名称及含量的规定:对于使用一种营养成分或功能性原料的产品,主要展示版面上应标示营养、功能成分的名称及每次份量或平均每次摄入量的含量。   2. 将“营养、功能信息标示”及“摄取注意事项”改为标示在信息展示版面上。   3. 新制定其他配料标识相关规定。在配料名称及含量栏内主要配料与其他配料分开标示时,可以标示其它原料的含量。除
发布单位
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
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
发布文号 食品药品安全部告示第2020-54号
发布日期 2020-06-23 生效日期 2020-06-2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法规 专业属性 标签标识
备注 6月23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20-54号告示,修改《健康功能食品的标示标准》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新设定在主要展示版面上标示营养、功能成分名称及含量的规定:对于使用一种营养成分或功能性原料的产品,主要展示版面上应标示营养、功能成分的名称及每次份量或平均每次摄入量的含量。   2. 将“营养、功能信息标示”及“摄取注意事项”改为标示在信息展示版面上。   3. 新制定其他配料标识相关规定。在配料名称及含量栏内主要配料与其他配料分开标示时,可以标示其它原料的含量。除上述规定外,为了防止消费者误认为其它原料具有功能性,新设定不得另外单独标示其它原料的名称或含量,不得标示其它原料的照片或图片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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