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坚决整治涉企违规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 (甘市监发〔2020〕207号)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坚决整治涉企违规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 (甘市监发〔2020〕207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7-01 11:38:45  来源: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722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坚决整治涉企违规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国市监竞争〔2020〕90号)要求,省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加大涉企违规收费行为查处力度,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到实处,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努力实现我省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保驾护航,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发布单位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甘市监发〔2020〕207号
发布日期 2020-06-15 生效日期 2020-06-1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兰州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甘肃矿区工商、质监、食药局,东风场区工商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坚决整治涉企违规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国市监竞争〔2020〕90号)要求,省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加大涉企违规收费行为查处力度,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到实处,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努力实现我省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保驾护航,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涉企收费监管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当前,国际疫情持续蔓延,世界经济增长低迷,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增大,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加剧,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遭遇巨大挑战。对此,党中央、国务院连续出台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并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延长实施时间。国家有关部委和省委、省政府及时制定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惠企措施,以应对疫情给企业带来的前所未有的冲击。
 
    加强涉企收费监管,保障惠企政策落实,是市场监管部门的重要任务,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使命担当,积极主动作为,组织精干力量大力查处涉企违规收费行为,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优化营商环境,坚决防止乱收费为企业“雪上加霜”。
 
    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监管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围绕企业反映强烈的堵点难点问题,深入扎实开展专项治理。结合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督促落实价格收费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甘市监明电〔2020〕19号)要求,将落实各项惠企政策作为重中之重,严厉查处不落实停征免收有关收费项目、不按要求降低收费标准等行为,坚决防止借疫情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保证金等行为,确保每一项惠企政策落实到位。围绕以下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收费,因地制宜、精准有效开展整治工作。
 
    (一)口岸等进出口环节收费。对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开展抽查。重点查处检验检疫环节强制服务收费,以及各类中介明码标价不规范等行为。继续配合财政、口岸等相关部门大力清理口岸环节收费,督促各口岸严格落实国务院有关降费政策。
 
    (二)商业银行等企业融资相关收费。加强与银保监部门沟通协调,督促商业银行及时落实银保监会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收费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18号)。重点查处商业银行不落实小微企业“两禁两限”政策,违规收取有关信贷资金管理费用,利用贷款强势地位捆绑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将贷款业务及其他服务中产生的尽职调查、押品评估等相关成本转嫁给企业承担的行为。
 
    (三)供电、供气等公用事业收费。加强供电、供气领域价格收费监管,严格落实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用气价格、支持性两部制电价等政策。重点查处擅自制定收费项目或标准、对已取消项目继续收费等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行为,以及强迫市场主体接受不合理服务条件,收取不合理费用的行为。结合省市场监管局、省发改委《关于开展转供电环节加价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甘市监发〔2020〕159号)和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转供电收费政策规范转供电主体收费行为有关工作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0〕347号)要求,重点查处不执行降电价政策、“先降后涨”、违规加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降电价优惠政策红利真正惠及终端用户。
 
    (四)公路、铁路等物流领域收费。深入分析疫情发生以来企业物流成本变化,关注运输、储存等重点环节收费,及时研判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点查处铁路货运、机场不执行政府定价、指导价,对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未执行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以及高速公路救援等单位超过政府规定标准收费等行为。
 
    (五)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业协会相关收费。督促各行政机关严格落实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严厉查处行政机关将其应当委托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技术性服务费用转嫁给企业承担的行为。加大对行业协会收费监管力度,重点对具有法定职责、承担行政部门委托或授权职能、与政府部门尚未脱钩的行业协会进行抽查,严厉查处利用行政资源强制服务、收费等行为。
 
    三、精心组织确保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迅速行动,制定具体方案,研究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统筹力量做好专项治理工作。要从交费端倒查摸排,打通落实惠企政策的“最后一公里”,注重解决企业对优惠政策“看得见、得不到”的问题。要精心组织案件查办,对有令不行、阳奉阴违、甚至借疫情变相乱收费的单位,要从严从重依法查办,彰显我省减费治乱、保市场主体、促经济发展的坚强决心。
 
    (二)强化舆论监督。广泛宣传价费优惠政策,根据省市场监管局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违规涉企收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甘市监发﹝2019﹞346号)要求,进一步推进涉企收费事项公开透明,让企业明明白白交费。充分发挥12315平台作用,提高投诉举报处理效率。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乱收费典型案例,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发挥震慑作用。
 
    (三)开展调研评估。省局将对各地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指导。各市、州市场监管部门也要加强工作指导,形成上下工作合力。通过与企业座谈、调查问卷等形式加强治理效果评估,推进政策完善,达到规范行为、巩固成果、严防反弹的工作效果。
 
    (四)按时报送总结。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省局反映。各市、州市场监管部门要每月汇总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及简要工作进展情况,月底前报送,并于2020年11月30日前报送有情况、有问题、有治理成效、有政策建议的工作总结,同时将2个典型案例报送至省局价监竞争局。
 
    联 系 人:价监竞争局 刘莉
 
    联系电话:8533546 8533551(传真)
 
    电子邮箱:1303137526@qq.com
 
    附件:涉企收费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
 
    甘肃省市场监管管理局
 
    2020年6月15日
 
    附件
 
    涉企收费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公章):
  检查情况 处理情况 备注
已检查 涉嫌违规 涉嫌违规 已处理 退还 没收 罚款 合计  
单位数 案件数 收费金额 案件数 金额 金额 金额
-1 -2 -3 -4 -5 -6 -7 (8)=(5)+(6)+(7)  
商业银行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行业协会                  
共用 供电单位                  
事业 供气单位                  
港口、口岸                  
物流 公路                  
铁路                  
机场                  
其他                  
合计                  
填表人:              核表人:           填表时间:2020年   月   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44)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28) 法规动态 (211)
法规解读 (290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85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5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