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商标代理服务机构:
为认真实施新修订的《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专利代理条例》和《专利代理管理办法》,全面落实《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规范商标代理行为,保障委托人、商标代理机构和商标代理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商标代理市场的正常秩序,促进商标代理行业健康发展,请在商标代理活动中严格执行《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严禁伪造、变造法律文件、印章、签名行为,严禁以不正当手段招徕商标代理业务行为,严禁以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严禁恶意抢注、囤积商标行为,严格执行《专利代理条例》和《专利代理管理办法》,严禁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上述内容应当传达至你机构全体人员。
特此告知。
陕西省知识产权局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