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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安全宣传“五进”“五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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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7-27 10:04:30  来源: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  浏览次数:1576
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以下统称“五进”),广泛开展宣讲重要论述、宣讲政策法规、宣讲安全常识、宣讲典型案例、宣讲防范技能活动,黑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了关于印发《推进安全宣传“五进”“五宣”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单位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布文号 黑安办发〔2020〕59号
发布日期 2020-07-24 生效日期 2020-07-2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市(地)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市(地)应急管理局,有关单位:
 
    现将《推进安全宣传“五进”“五宣”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21日
 
    推进安全宣传“五进”“五宣”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以下统称“五进”),广泛开展宣讲重要论述、宣讲政策法规、宣讲安全常识、宣讲典型案例、宣讲防范技能活动(以下统称“五宣”),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把安全宣传“五进”作为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拓展人民群众参与公共安全治理的有效途径,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推动安全责任落实、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加强公益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实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职工安全技能提升、学生安全知识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增强,努力提高社会参与能力、全民安全素质和社会整体安全水平。
 
    二、宣传重点
 
    一是宣讲重要论述。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二是宣讲政策法规。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标准,将学习成果转化成为创新制度机制、完善方法手段和推动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的原动力,有效提升党委政府、监管部门和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法治意识、法治水平和法治素养。三是宣讲安全常识。大力宣传公共安全知识,普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安全常识,营造良好安全舆论氛围,夯实社会安全基础。四是宣讲典型案例。大力宣传灾害防治和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经验做法,认真汲取反面典型惨痛教训,引导社会各方科学理性认识灾害事故,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五是宣讲防范技能。大力宣传风险防范、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技能,进一步增强公众风险防范、安全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任务措施
 
    (一)安全宣传进企业
 
    主要任务: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增强企业防控安全风险和应急处置能力。强化企业负责人安全责任意识,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培育企业安全文化,筑牢安全管理防线,推动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责任单位:省安委办牵头,省工信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应急管理厅、广播电视局、消防救援总队、森林消防总队、黑龙江煤监局、煤管局等相关行业领域管理部门负责,省总工会、团省委等相关部门参与;落实主体:各类企业)
 
    主要措施:一是有制度。将安全宣传教育纳入企业日常管理,与生产经营各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健全培训制度,创新培训形式;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作为企业班前会、月度例会、生产经营会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固定议题;依法建立安全“吹哨人”和内部举报人制度,广泛开展“查找身边的隐患”活动,健全激励奖励机制,及时发现风险隐患,检举重大风险隐患和违法行为。二是有培训。定期举办“安全大讲堂”,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带头讲安全课不少于一次;组织安全生产法治宣讲会,增强职工法律意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与企业共建共享安全教育体验场馆,满足企业安全培训需求。三是有活动。鼓励企业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公众走进企业,为企业安全管理建言献策;组织企业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等活动;组织企业职工开展安全应急培训演练每年不少于一次,提高应急处置、自救互救能力;开展专家深入企业指导活动,帮助企业做好风险辨识防控、隐患排查治理、按章作业等工作;邀请新闻媒体走进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安全一线面对面”等报道活动,宣传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曝光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四是有文化。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创建和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开展安全文化创演活动。五是有警示。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生产宣传专栏和岗位安全标识,悬挂张贴播放安全宣传提示;高危行业企业及规模以上企业每季度至少组织全体职工观看一次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定期组织安全反思活动。
 
    (二)安全宣传进农村
 
    主要任务:提升乡镇政府和村民自治组织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建立农村安全宣传有组织体系、有展示窗口、有便民册子、有广播设施等“四有”工作机制,拓展安全宣传手段,全面提升农民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的安全支撑。(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科技厅、住建厅、文旅厅、应急管理厅、广播电视局、消防救援总队、森林消防总队、文明办等相关部门参与;落实主体: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
 
    主要措施:一是有人员。鼓励支持本地党员和热心村民担任安全宣传员;充分发挥乡村干部、安全网格员、灾害信息员、应急志愿者等农村安全宣传主力军作用;调动挂职干部、大学生村官、支教教师等开展安全宣传的积极性,引导广大乡村开展契合本地实际的安全宣传活动。二是有载体。利用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村文化活动室、学习室、广播等,开展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推动安全宣传纳入美丽休闲乡村、乡村旅游重点村等创建工作之中;鼓励村委会结合实际出台《村民安全行为规范手册》,建立乡村安全重点对象“特殊关爱”和“邻里守望”制度;结合本地实际,利用“村村响、户户通”广播、惠民电影、流动科技馆、“科普中国”“科学辟谣”信息化平台等方式,广泛开展安全宣传。三是有设施。根据不同地域特点,完善农村应急避难场所功能设施、区划标识等,因地制宜开展有针对性的灾害避险逃生、自救互救演练;有条件的乡镇要推动建设安全教育科普站(室、所、点),偏远的景区、主要道路和重点部位依法设立安全警示标识。四是有侧重。利用农闲、节庆、民俗活动和农民工进城、返乡等时机,针对不同对象开展精准化安全宣传和咨询服务,有针对性地普及灾害应对和安全知识。五是有活动。积极开展群众性安全文化创演活动,鼓励民办文艺团体、农民业余文艺演出队进行安全文艺创作;充分发挥活动室等场所的安全教育功能,在乡村公共场地、人员聚集地合理设置安全宣传橱窗,营造安全氛围。
 
    (三)安全宣传进社区
 
    主要任务:建立社区安全宣传机制,推动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增强社区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提升社区居民安全素质和应急能力。加大社区公益宣传力度,深入普及生活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常识以及应急避险、自救互救技能。发挥新媒体平台优势,结合社区特点开展示范性、浸润式安全宣传,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生活环境。(责任单位:省安委办牵头,省科技厅、公安厅、住建厅、文旅厅、应急管理厅、广播电视局、消防救援总队、森林消防总队、文明办、地震局等相关部门参与;落实主体:各街道办事处)
 
    主要措施:一是有载体。将安全宣传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和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评定工作;发挥社区内医院、学校、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应急力量、社区安全网格员在安全宣传中的作用,推动建立社区安全宣传教育制度体系。二是有阵地。加强社区安全宣传阵地建设,推动建设一批灾害事故科普宣教和安全体验基地,加大各类科技馆、展览馆、体验馆等公益开放力度,拓宽社区居民接受安全宣传教育的途径;丰富应急避难场所内容和设施功能,将安全元素充分融入社区公园、广场等。三是有人员。建立社区专兼职安全宣传员制度,从社区居委会、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等,遴选熟悉社区和居民状况的人员,担任安全宣传员、监督员,鼓励社区党员、退休职工、教师等加入安全宣传志愿者队伍;社区内福利院、养老院等机构,要依法建立安全宣传教育制度、责任人和应急疏散预案。四是有演练。利用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节点,定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治理和火灾、地震等群众性应急演练,提升社区居民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五是有氛围。策划创作寓教于乐、通俗易懂的安全微视频、公益广告、动漫作品等,设计制作海报、挂图、横幅等,宣传学习《社区安全知识手册》,在户外电子屏、社区微信群、宣传栏等广泛传播;鼓励社区民间文艺爱好者开展安全文艺创作,定期开展以安全为主题的消夏晚会、社区演出等活动。
 
    (四)安全宣传进学校
 
    主要任务:推动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课堂教学、社会实践、班级活动中落实安全教育内容,保障师资、教育资源、时间、场地。增强育人功能,强化学生和教职工安全意识,做到安全宣传从早抓起、从小抓起,根植安全理念。推动建立学校与政府、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的共建协作,普及生活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知识,使学生和教职工做到能应急懂避险、能自救会互救。(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牵头,科技厅、公安厅、应急管理厅、消防救援总队、森林消防总队、地震局、团省委等相关部门参与;落实主体:各类学校)
 
    主要措施:一是有授课。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丰富学校安全教育资源,推广典型教育活动,推动将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内容,学校要保证公共安全教育时间,可根据实际,采用课程渗透和利用地方课程时间相结合的方式完成安全教育内容,在家长会固定安排有针对性的安全宣传内容;鼓励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开设安全选修课。二是有机制。加强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定期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将安全宣传纳入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中;指导学校建立事故灾害处置预案,健全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处置和部门协调机制。三是有平台。用好安全教育平台和各类安全教育资源,在各类科技馆中植入安全教育内容;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专题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在学校宣传栏、校报校刊、黑板报、校园网和“两微一端”等平台设立安全专栏并定期更新。四是有活动。每学期至少组织师生开展一次地震、火灾和防踩踏疏散等安全应急演练,定期组织安全专题讲座;丰富校园安全教育形式,结合实际开展安全宣传专题教育活动;聘请“校外安全辅导员”,开办安全知识小课堂、移动课堂等;利用开学前后和寒暑假期,开展以安全知识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和安全教育进军训、进夏(冬)令营等活动。五是有资源。加强大中小学与社区、农村、企业、部队、社会机构等的联系,共享安全教育资源;鼓励有条件的学校设立安全体验教室,积极推动建设公共安全教育实训基地,拓展安全教育校外实践。
 
    (五)安全宣传进家庭
 
    主要任务:积极推动家庭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升以家庭为单元的安全能力建设。以生活安全和防灾减灾知识普及为重点,以点带面、辐射带动,发挥安全宣传走进家庭、影响社会的积极作用。结合家庭特点开展个性化、亲情式安全教育,汇聚关注安全的家庭合力。(责任单位:省安委办牵头,省委宣传部、教育厅、应急管理厅、消防救援总队、森林消防总队、地震局、妇联、文明办等相关部门参与;落实主体: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
 
    主要措施:一是有载体。将家庭安全宣传教育融入“文明家庭”“五好家庭”等创建活动中,面向家庭宣传安全防护知识,提升家庭成员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推动形成良好社会安全秩序。二是有活动。推广家庭安全方面伦理道德标准和价值观,扬安全家风,立安全家规家训,深植家庭安全理念;组织开展“我把安全带回家”“给爸爸妈妈的安全家书”等家庭成员共同参与的邻里联谊和家校共建活动。三是有技能。广泛开展家庭“安全明白人”活动,提倡健康的家庭安全行为及生活方式,养成良好安全行为和生活习惯;指导家庭加强安全防范,查找、消除安全隐患,掌握避险逃生技能,熟悉避难逃生路线,提升家庭和邻里自救互救能力。四是有氛围。编印发放安全读本、安全倡议书、知识卡片等,广泛宣传学习《家庭安全知识手册》,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及百姓宣讲、广场舞、文艺演出、邻居节等活动,普及家庭安全常识。五是有储备。提倡家庭基本安全教育、保险等资源投入,推动建立并推广家庭应急物资储备清单,引导家庭储备简易应急物资,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面向家庭免费发放应急安全包、灭火器等。
 
    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宣传“五进”的重要意义,将安全宣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与精神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民普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结合推动落实;要围绕阶段性事项,定期策划宣传选题,增强安全宣传“五进”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强化督导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目标和措施办法;要善于总结指导,及时掌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进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渠道载体的创新运用和实践推广。省安委办将安全宣传“五进”“五宣”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巡查考核内容。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地方、部门和各人民团体、群众组织的作用和优势,面向所联系管理的领域和群众,广泛开展安全宣传;要围绕实施全民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加强政策支持、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积极拓展社会资源进入安全宣传的途径,为开展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四是推动试点先行。在全省全面推进安全宣传“五进”“五宣”工作基础上,确定哈尔滨市突出“进社区”、齐齐哈尔市突出“进农村”、大庆市突出“进企业”、双鸭山市突出“进学校”、伊春市突出“进家庭”,开展试点先行工作,具体部署另行通知。  
 地区: 黑龙江 
 标签: 应急管理 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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