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法律修正了俄罗斯联邦第29-FZ号法律《食品质量与安全法》及《教育法》部分内容,主要包括:
(1)修订了食品、食品质量的定义,增加了健康食品、热食、食品接触材料、食品流通、食品营养价值、消费者特性、分类、随附文件、食品及相关产品伪造、食品生理特性等概念;
(2)重点阐述了健康食品的原则、食品及其相关产品的流通管理如禁止流通的产品范围以及违规销售的处置规则,对如何确保食品及其相关产品的质量与安全进行了规范要求,如:国家加强监管管理、对国民饮食及疾病等进行科学研究、确定产品的理化指标、微生物及毒理学要求以及食品的特性及关键点识别管理,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生产过程进行监管如关键危害点管理,对特殊食品的识别性包装进行管理,对健康食品生产企业加强扶持;加强对食品及其相关产品的信息化管理,如中央层面制定统一的战略监管方针、加强国际合作,规定了不合格食品以及违禁食品的处置销毁原则等;
(3)该法律增加2大条款,包括儿童食品的生产组织要求以及教育机构提供儿童食品的管理规范,为特殊人群提供食品的质量与安全管理要求如对保健医疗机构对患者提供的医生食品的理化指标、安全指标及营养价值的管理要求,食品生产企业的危险工作企业条件管理要求;
(4)该法律修正案还修正了部分词语如用“符合俄联邦法律要求的文件”取代“规范性文件”,“适合儿童食用的食品”代替“儿童食品”等;
(5)在《教育法》中增加了对教育机构提供热食的规范性要求:规定财政部门应加强对教育机构的补贴,教育机构每日为学生提供热食的次数不得少于一次等。
《食品质量与安全法》及《教育法》修正案.pdf